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3.在各个学院执教的博士或教授,尤其那里被称为柯克修斯派(Cocceians)的人,专心研究当今信仰的奥秘;由于预定论的教条不可避免地源于这些奥秘,而且由多特议会确立下来,所以它也被播种和植入在他们的学生里面,就像任何树的果实的种子被种在田里一样。因此,平信徒之间大量谈论预定论,但方式各不相同。有些人用双手抓住它,有些人只用一只手抓住它,并没有认真对待它,甚至嘲笑它,有些人则把它猛地扔出去,就像扔一条蛇或蜥蜴一样,因为他们对那条毒蛇孵化出来的信仰奥秘一无所知。他们之所以不知道这些奥秘,是因为他们专注于自己的贸易;而这些奥秘的确触及了他们的理解力,但没有深入渗透。因此,在平信徒当中,甚至在神职人员当中,预定论的教条就像放在海中岩石上的一个人形雕像,手里拿着一个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的大贝壳。一看见它,一些船长经过时,会把帆降下来,以示尊重和敬意;一些船长只瞄一眼,向它致敬;而一些船长则嘲笑它,就像嘲笑某种荒谬的东西。它也像一只来自印度的未知鸟类,栖息在一座高塔上,有些人发誓说,它是一只斑鸠,有些人猜它是一只公鸡,而另一些人则大声断言,它肯定是一只猫头鹰。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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