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2.荷兰人的宗教信仰立场比其他人更坚定,不会轻易动摇,即使向他们证明这样或那样的观点不合逻辑,他们也不会接受,而是无动于衷,依然如故。所以他们不会将自己与对真理的内在直觉分开,在严格顺服的同时保持高度理性。由于他们的这种秉性,死后一进入灵界,他们就以特有的方式预备好接受由圣真构成的天堂属灵物。不用教导他们真理,因为他们不接受,而是直接向他们描述天堂的性质,然后允许他们升入天堂观看它。那时,凡与他们秉性相合的东西,都被赐给他们,以便当他们回到同伴中时,对天堂充满渴望。
如果那时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即神在位格和本质上是一,主救世主,救主就是这位神,神性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还有,脱离信与仁的生活、仅存在于知识和话语里的信和仁是无效的,人只有经自我反省后悔改,主才会赐下这些东西。若教导这些真理后,他们仍一如既往,视神为三个位格,视宗教仅为存在的一个事实,他们就会陷入悲惨境地,其贸易也被禁止,直到他们发觉自己的窘迫。然后,他们被带到那些因拥有圣真而富有万物、生意兴隆的人当中,开始从天堂思考:“为什么这些人如此富有?”同时,他们被引导反思这些人的信及其生活方式,发现他们嫉恶如仇,并且由于对问题进行了认真考虑,所以他们在自己的想法和思考基础上接受一种和谐。这些状态交替进行,最终促使他们反省:若要摆脱自己的不幸,就必须有同样的信仰。然后,随着他们接受这信仰,并过仁爱的生活,财富和幸福的生活就被赐给他们。
同样,那些在世的生活含有仁爱成分的人,自己就会纠正过来,并为天堂做好准备。后来,他们变得比其他人更坚定,以至于可被称之为中流砥柱,他们不会轻易因任何推理、谬论、诡辩造成的混乱,以及源于错误观念的证明而误入歧途,因为他们比以前更聪明。
21.“归向神和祂的父”表示从而使(他们)成为祂的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的形像。“神和父”在灵义上不是指两个人;相反,“神”是指智慧方面的神性,“父”是指爱方面的神性。事实上,主里面有两样事物,即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或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在旧约,“神”和“耶和华”就是指这两者;此处“神”和“父”是指这两者。由于主教导说,祂与父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0:30; 14:10, 11),所以神和父不是指两个人,而唯独指主。神性也为一,且是不可分割的,故“耶稣基督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的父作王和祭司”表示为叫他们在主面前看起来是祂的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的形像;因为神的形像就在这两者里面与人和天使同住,或说在人和天使里面的神的形像就在于这两者。在圣言中,本身为一的神性以各种名称来命名,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主自己也是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一个时代以来,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约翰福音: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凡看见我的,就看见了父。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9, 11)
可参看下文(AR 9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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