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1.荷兰人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的这些地方,是因为贸易是他们爱的目标,金钱是服务于该目标的工具,这种爱是属灵的。但若金钱成了爱的目标,贸易成了服务的工具,就象犹太人那样,那么这爱就成了属世之爱,因为它被贪欲玷污了。只要对贸易的爱是首要目标,它就是属灵的,因为它的目的是为了服务社区利益,个人利益与社区利益不可分割,并且看似比社区利益还重要,因为他出于其属世人思考。然而,只要贸易是目标,属灵之爱就存在,并且在天堂,都是根据爱的目标来看待每个人。这爱好比王国的统治者,或家主,其它爱则好比臣民或仆人。此外,对目标的爱还居于心智的最高或至内层,而对工具的爱则在它之下或之外,对它唯命是从。荷兰人比其他人拥有更多属灵之爱。但犹太人将这爱颠倒了,结果他们对贸易的爱纯粹是属世的,其中丝毫不含社区利益,唯独有自己的利益。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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