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II.灵界中的荷兰人
800.名为《天堂与地狱》的著作指出,阅读圣言,认识并承认主、救赎主和救主的基督徒,处于整个灵界的所有民族和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拥有最大的属灵之光,从他们那里,如同从中心发出的光向各个方向扩散到边界,如圣经那一章(TCR 267-272节)所示。在这个基督教的中心,改革宗信徒照着他们从主那里接受的属灵之光而有分配给他们的地方。由于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深入、更充分地将这光融入到他们属世聪明的光,或属世之光里面,从而能比其他人更好地接受与理性有关的任何东西,所以在这个基督教的中心,他们在东方和南方获得了住所或家园:因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而在东方获得家园,因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而在南方获得家园。在《天堂与地狱》(141-153节)这本著作中可以看到,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在那里,按照不同的方位来安排的住所或家园是照着他们对信仰和爱的接受程度来安排的,那些在爱方面表现出色的人在东方,那些在聪明方面表现出色的人在南方。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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