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0.灵界的荷兰人
《天堂与地狱》一书说明了,在阅读圣言,认识并承认主为救世主,救主的人中,基督徒位于整个灵界各国各族的中心,因为他们身上有最强烈的属灵之光。根据圣经一章(n.267-272)所示,中心区的光明从他们发出,照射四方,直达边界。在该基督徒中心区,改革宗信徒根据他们从主接受的属灵之光而有分配的地方。由于比起其他人,荷兰人拥有的属灵之光更深入,且与其属世之光结合得更充分,结果更易接受理性思考,所以他们被赐予的居所在基督徒中心区东南一线,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天堂与地狱》(n. 141-153)一书还说明了,灵界的居住区不同于尘世的;不同居住区的住所也不同,这些住所与他们接受的信和爱一致,在爱方面优胜者住在东边,在智方面优胜者则住在南边。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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