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0.灵界的荷兰人
《天堂与地狱》一书说明了,在阅读圣言,认识并承认主为救世主,救主的人中,基督徒位于整个灵界各国各族的中心,因为他们身上有最强烈的属灵之光。根据圣经一章(n.267-272)所示,中心区的光明从他们发出,照射四方,直达边界。在该基督徒中心区,改革宗信徒根据他们从主接受的属灵之光而有分配的地方。由于比起其他人,荷兰人拥有的属灵之光更深入,且与其属世之光结合得更充分,结果更易接受理性思考,所以他们被赐予的居所在基督徒中心区东南一线,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天堂与地狱》(n. 141-153)一书还说明了,灵界的居住区不同于尘世的;不同居住区的住所也不同,这些住所与他们接受的信和爱一致,在爱方面优胜者住在东边,在智方面优胜者则住在南边。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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