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II.灵界中的荷兰人
800.名为《天堂与地狱》的著作指出,阅读圣言,认识并承认主、救赎主和救主的基督徒,处于整个灵界的所有民族和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拥有最大的属灵之光,从他们那里,如同从中心发出的光向各个方向扩散到边界,如圣经那一章(TCR 267-272节)所示。在这个基督教的中心,改革宗信徒照着他们从主那里接受的属灵之光而有分配给他们的地方。由于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深入、更充分地将这光融入到他们属世聪明的光,或属世之光里面,从而能比其他人更好地接受与理性有关的任何东西,所以在这个基督教的中心,他们在东方和南方获得了住所或家园:因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而在东方获得家园,因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而在南方获得家园。在《天堂与地狱》(141-153节)这本著作中可以看到,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在那里,按照不同的方位来安排的住所或家园是照着他们对信仰和爱的接受程度来安排的,那些在爱方面表现出色的人在东方,那些在聪明方面表现出色的人在南方。
413.向个体人和向集体人或一个社区行使的对邻之爱是不同的,就像普通公民、地方官员和统治者的职能不同一样。这种区别就像一个用两个他连得做买卖的人和一个用五个他连得做买卖的人(马太福音25:14-30)之间的区别,或像一舍客勒的价值和一他连得的价值之间的区别,或一棵葡萄树、橄榄树或果树的产出或利润和一个葡萄园、橄榄园或果园的产出或利润之间的区别。此外,对邻之爱也在人里面上升到一个越来越内在的领域,并且随着它上升,他爱一个社区胜过爱个人,爱他的国家胜过爱一个社区。由于仁爱在于善意和由此而来的善行,所以可推知,向一个社区行使仁爱的方式和向个人行使仁爱的方式差不多;但向一个善人的社区行使仁爱的方式和向一个恶人的社区行使仁爱的方式是不同的。向后者要照着属世的公平来行使仁爱,而向前者要照着属灵的公平来行使仁爱。我们将在别处说一说这两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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