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II.灵界中的荷兰人
800.名为《天堂与地狱》的著作指出,阅读圣言,认识并承认主、救赎主和救主的基督徒,处于整个灵界的所有民族和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拥有最大的属灵之光,从他们那里,如同从中心发出的光向各个方向扩散到边界,如圣经那一章(TCR 267-272节)所示。在这个基督教的中心,改革宗信徒照着他们从主那里接受的属灵之光而有分配给他们的地方。由于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深入、更充分地将这光融入到他们属世聪明的光,或属世之光里面,从而能比其他人更好地接受与理性有关的任何东西,所以在这个基督教的中心,他们在东方和南方获得了住所或家园:因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而在东方获得家园,因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而在南方获得家园。在《天堂与地狱》(141-153节)这本著作中可以看到,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在那里,按照不同的方位来安排的住所或家园是照着他们对信仰和爱的接受程度来安排的,那些在爱方面表现出色的人在东方,那些在聪明方面表现出色的人在南方。
(八)任何人避各种杀人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对邻之爱
Life67.“各种杀人”表示各种敌意,仇恨和报复,这些东西都渴望杀人,因为杀人就隐藏在它们里面,就像灰烬之下木头里的火。地狱之火不是别的,这就是“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说法的起源。这些是属世意义上的“杀人”;但就属灵意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并摧毁人们灵魂的一切方法,这些方法有很多,并且各种各样。就至高意义而言,“杀人”表示仇恨主。这三种杀人形成一体,紧密联系在一起;因为凡在世上意愿杀人肉体的,死后就会意愿杀其灵魂,并意愿杀主,因为他对主怒火中烧,渴望涂抹主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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