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 记事五:
有一次,一个撒旦和一个女人被允许从地狱上来,并靠近我所在的房子。一看到他们,我就关上窗户,不过可以透过窗户和他们交谈。我问那撒旦从哪来,他说从自己的同伴那里来。我问那女人从哪来,他作了同样的答复。她属于塞壬那一伙。她们擅长通过幻想变幻各种美丽形像和衣着打扮,时而展现维纳斯的美,时而展现缪斯面容的魅力,时而打扮得象头戴王冠、身披凤袍的女王,并拄着银杖象帝王一样漫步。在灵界,这种女人都是妓女,专门研究幻想。她们通过感官思维诱发幻想,而感官思维会阻碍源于内在思维的观念。我问那撒旦,她是不是他的妻子。“什么是妻子?”他答道,“我和我的社群都不知道这个词,她是我的女人。”然后,她唤起男人的淫欲,这些塞壬精于此道。这个撒旦一收到这个信号,就亲吻她说:“哦,我的阿多尼斯!”
不过,为了做正经事,我问那撒旦的职业是什么,他说:“我的职业就是追求学问,你没看到我头上的桂冠吗?”这桂冠是他的阿多尼斯用魔术变出来的,并从后面戴到他头上。于是,我说:“既然你来自一个流行学问的社群,那请告诉我,你和你的同伴对神是怎么想的。”他回答说:“对我们来说,神就是宇宙,我们也称其为自然。我们社群里头脑简单的人称其为大气,他们所说的大气是指空气。但聪明人所说的大气是指以太。神、天堂、天使等等都是这个世界众多传说的主题,它们全是空话,是从很多人眼前一闪而过的流星引发的幻想。世上可见的一切事物不都是太阳创造的吗?每当它在春天靠近时,有翅无翅的昆虫不就出生吗?难道不是它的热使得鸟类彼此相爱,交配繁殖吗?大地不是被它的热所温暖,使得种子发芽,并结出如同后代的果实吗?这一切不正意味着宇宙就是神,自然就是女神吗?自然作为宇宙的妻子,孕育、生出、抚育并滋养这些事物。”
我接着询问他和他的同伴对宗教的想法。他回答说:“我们所受的是高等教育,在我们看来,宗教无非是盅惑普通老百姓的玩具。它象光环一样围绕他们心智的感官和想象力。在那光环中,虔诚的观念如同空中飞舞的蝴蝶。他们的信仰与这些观念仿佛联成一条链子,类似蚕茧里的蚕蛹,而蝴蝶之王就从中振翅而飞。没有受过教育的普通老百姓热衷于想象超出身体感官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物,因为他们渴望飞翔。所以,他们让自己长出翅膀,以便像雄鹰一样翱翔,并向地面上的人夸耀说:‘看看我!’但我们只相信亲眼看到的,亲手摸到的。”说到这里,他碰了碰他的女人,说:“这个我信,因为我看得见、摸得着。至于其它各样垃圾,我们全都从窗户扔出去,用大笑声将它吹走。”
然后,我又询问他和他的同伴如何看待天堂和地狱。他笑着说:“何为天堂?不就是那高处虚无缥缈的天空吗?天使不就是游荡在太阳周围的斑点吗?天使长不就是拖着长尾巴的慧星吗?而他们的同伴就住在其上。何为地狱?不就是遍满青蛙和鳄鱼的沼泽地吗?他们将这些青蛙和鳄鱼想象成了魔鬼。这些就是天堂与地狱的观念,除此之外的其它一切纯粹是教会显要人物为了在无知草民中寻求荣耀而想出的胡言乱语。”他所说的这一切和他在世时所想的一模一样,殊不知他如今正过着死后的生活,完全忘了初到灵人界时所听到的一切事。所以,当被问及死后的生活时,他竟回答说,这是一个臆造的想像,又或许是以人形所埋葬的尸首产生的某种恶臭,或象有些故事中讲述的所谓鬼魂在人的幻想中引入这样的概念。
听到这里,我实在忍不住大笑起来。“撒旦,”我说,“你真是疯了。你现在是什么?难道你现在不是人形?难道你没说话、观看、聆听和行走?回想一下,你曾生活在你已完全忘却的另一个世界,而现在,你正过着死后的生活,甚至刚才还和以前一样说话。”他被赋予回忆,并且一想起来就羞愧万分,大声叫喊:“我疯了,我曾看见上面的天堂,听见那里的天使谈论无法描述的事物。这都是我刚来时的情形。我要把这一切牢记在心,告诉我所来的同伴们,那时,恐怕他们也会和我一样羞愧难当。”他不断重复说,他要叫他们疯子。但随着他下降,遗忘抹去了他的记忆。当到了他的同伴那里时,他变得和他们一样疯狂,并声称我说的话很疯狂。这就是死后撒旦们的思想和交谈的状况。那些确信虚假,直至完全相信的人被称为撒旦,而那些因邪恶的生活而滋生罪孽的人则被称为魔鬼。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