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97

797.至于墨兰顿初

797.至于墨兰顿初进灵界以及后来的命运,我从天使和他本人了解了很多,因为我与他也有过多次交谈,只是不及与路德那么频繁,关系也没有那么熟稔。我与他的交往受到一定限制,是因为他不像路德那样容易接近我。他全神贯注于唯信称义,把仁爱给抛弃了,而围绕在我周围的是沉浸在爱中的天使灵,使得他难以靠近我。
  我听说他初到灵界,就获得一所与生前相似的房子。多数新到灵界的人都是如此,因为这个缘故,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离开尘世,死后流逝的时间如同睡梦一般。屋内的摆设也和从前相似,相似的书桌、抽屉、书架。所以,一到灵界,他以为自己刚从梦中醒来,就坐到桌前继续写作,写的还是唯信称义那些东西。数日之后,只字未写仁爱。天使发觉这一点,通过信使问他缘由,他说教会并不取决于仁爱,因为若视仁爱为教会的基本属性,人就会将称义乃至得救的功劳归于自己,这样就会夺走信的属灵实质了。
  当他头上的天使发觉这一点,并出门时与他相随的天使听到这番话时,就都离开了(每个新到灵界的人一开始都有天使相随)。几周后,他房里所用的东西开始变得模糊直至消失,最后只剩下书桌、稿纸和墨水瓶。同时,他房间的墙壁似乎涂上了石灰,地面铺着黄砖,身上的衣服也变得粗糙不堪。他惊异莫名,向周围人询问原因,然后被告知,这是因为他将仁从信剥离的缘故,而事实上,仁是信的核心。但由于他业已形成成见,就继续如常写作,坚持信是教会的唯一要素,得救的唯一途径,将仁甩得越来越远。终于他突然发现自己身在一个地下囚房,周围尽是和他一样的人。他想离开,但受到阻止,并被警告这是所有将仁爱和善行抛出教会门外之人的下场。由于他曾是宗教改革家,在主的许可下,他还是被释放了,回到了先前只剩下书桌、稿纸和墨水瓶的房子。但因为错误的观念已根深蒂固,他又继续犯着同样的错误,因此周而复始地被送到囚房,又被放出来。回来时他裹着毛皮衣,因为缺乏仁的信是冰冷的。
  他自己告诉我,他房间后面连着另一间房,里面有三张书桌,三个同样抛弃仁爱、与他相似的人坐在那里写东西。有时又能看见第四张书桌,桌上现出各式各样怪异的东西,但这些东西并没有将他们吓跑。他说他与那三个人有过交谈,每次都让他对自己的观点越发坚固。然一段时间过后,他变得有所恐惧,就开始写一些关于仁爱的东西,但他每次所写的第二天就不见了。这是因为在灵界,人所写的一切东西,若是出于表面而非内心,出于压力而非自愿,就会自动消失。
  但当主开始建立新的天堂后,因着天上来的光照,他开始反思自己是否真的错了。结果,出于对自己命运的担忧,他开始想起一些曾经给他留下印象的有关仁的内在观念。在这种状态下,他不断查考圣言,终于他的心眼打开了,就发现圣言通篇都是爱主爱邻的真理,正如主所说的,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换句话说,即整本圣言的总纲。从那时起,他进入内在的状态,住到了西南边另一所房子。他从那里和我说话,说他现在写的有关仁的文字不再像以前那样消失了,尚能在次日模糊可见。
  有件事让我奇怪,就是他走路的时候,脚下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就像人穿着铁后跟的鞋走在石面上。我还得补充一点,每当有刚到灵界的人前来拜会,与他交谈时,他会召来一个巫灵,通过幻象制造各样漂亮的景象,用各种装饰、绣花毛毯把他的房间点缀起来,中间还有一个书架。访客一走,这一切就消失了,只剩下石灰墙和空荡荡的房。但这些事都发生在他还处于前一种状态的时候。

诠释启示录 #649

649.启11:7.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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