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97

797.至于墨兰顿初

797.至于墨兰顿初进灵界以及后来的命运,我从天使和他本人了解了很多,因为我与他也有过多次交谈,只是不及与路德那么频繁,关系也没有那么熟稔。我与他的交往受到一定限制,是因为他不像路德那样容易接近我。他全神贯注于唯信称义,把仁爱给抛弃了,而围绕在我周围的是沉浸在爱中的天使灵,使得他难以靠近我。
  我听说他初到灵界,就获得一所与生前相似的房子。多数新到灵界的人都是如此,因为这个缘故,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离开尘世,死后流逝的时间如同睡梦一般。屋内的摆设也和从前相似,相似的书桌、抽屉、书架。所以,一到灵界,他以为自己刚从梦中醒来,就坐到桌前继续写作,写的还是唯信称义那些东西。数日之后,只字未写仁爱。天使发觉这一点,通过信使问他缘由,他说教会并不取决于仁爱,因为若视仁爱为教会的基本属性,人就会将称义乃至得救的功劳归于自己,这样就会夺走信的属灵实质了。
  当他头上的天使发觉这一点,并出门时与他相随的天使听到这番话时,就都离开了(每个新到灵界的人一开始都有天使相随)。几周后,他房里所用的东西开始变得模糊直至消失,最后只剩下书桌、稿纸和墨水瓶。同时,他房间的墙壁似乎涂上了石灰,地面铺着黄砖,身上的衣服也变得粗糙不堪。他惊异莫名,向周围人询问原因,然后被告知,这是因为他将仁从信剥离的缘故,而事实上,仁是信的核心。但由于他业已形成成见,就继续如常写作,坚持信是教会的唯一要素,得救的唯一途径,将仁甩得越来越远。终于他突然发现自己身在一个地下囚房,周围尽是和他一样的人。他想离开,但受到阻止,并被警告这是所有将仁爱和善行抛出教会门外之人的下场。由于他曾是宗教改革家,在主的许可下,他还是被释放了,回到了先前只剩下书桌、稿纸和墨水瓶的房子。但因为错误的观念已根深蒂固,他又继续犯着同样的错误,因此周而复始地被送到囚房,又被放出来。回来时他裹着毛皮衣,因为缺乏仁的信是冰冷的。
  他自己告诉我,他房间后面连着另一间房,里面有三张书桌,三个同样抛弃仁爱、与他相似的人坐在那里写东西。有时又能看见第四张书桌,桌上现出各式各样怪异的东西,但这些东西并没有将他们吓跑。他说他与那三个人有过交谈,每次都让他对自己的观点越发坚固。然一段时间过后,他变得有所恐惧,就开始写一些关于仁爱的东西,但他每次所写的第二天就不见了。这是因为在灵界,人所写的一切东西,若是出于表面而非内心,出于压力而非自愿,就会自动消失。
  但当主开始建立新的天堂后,因着天上来的光照,他开始反思自己是否真的错了。结果,出于对自己命运的担忧,他开始想起一些曾经给他留下印象的有关仁的内在观念。在这种状态下,他不断查考圣言,终于他的心眼打开了,就发现圣言通篇都是爱主爱邻的真理,正如主所说的,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换句话说,即整本圣言的总纲。从那时起,他进入内在的状态,住到了西南边另一所房子。他从那里和我说话,说他现在写的有关仁的文字不再像以前那样消失了,尚能在次日模糊可见。
  有件事让我奇怪,就是他走路的时候,脚下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就像人穿着铁后跟的鞋走在石面上。我还得补充一点,每当有刚到灵界的人前来拜会,与他交谈时,他会召来一个巫灵,通过幻象制造各样漂亮的景象,用各种装饰、绣花毛毯把他的房间点缀起来,中间还有一个书架。访客一走,这一切就消失了,只剩下石灰墙和空荡荡的房。但这些事都发生在他还处于前一种状态的时候。

诠释启示录 #1121

1121.“并不是寡

1121.“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并非没有保护。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一个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种情感渴望真理的人。此处“寡妇”表示(没有)保护,因此“不是寡妇”表示并非没有保护,因为良善及其情感不会保护自己,而是被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保护;保护女人的“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表示真理。男人和女人的婚姻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之间存在完美的相似性;因为男人生来是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种理解在他里面占主导地位;而女人生来是对良善的情感,因此这种情感在她里面占主导地位。正如良善和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情感或意愿也是如此。此外,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之爱从真理与良善的属灵婚姻中获得其起源(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此处的“寡妇”与以赛亚书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这好享乐、安然坐着的人,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但丧子、寡居这两件祸事转眼之间必临到你。(以赛亚书47:8–9)

这些话也论及巴比伦,并且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我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你这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没有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无论男女,因而表示那些没有免受虚假和邪恶伤害的保护,但仍被主保护的人。这个词也用于反面意义(如在以赛亚书9:17; 10:1, 2; 耶利米书15:7–9; 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3; 以西结书22:6–7; 大卫诗篇68:9; 诗篇146: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20:47; 以及别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就本身而言,生命,也就是神,不能创造出系生命本身或独一生命的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存在;因为作为神的生命是非受造,延续和不可分割的;由此可知,神为一。但作为神的生命可以从物质中创造出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不是生命的形式,并赋予它们生命的表象。这些形式就是人;它们因是生命的容器,故在最初被造时,只能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凭对真理的接受而为形像,凭对良善的接受而为样式;因为生命及其接受者就像主动和被动一样彼此适应,但不会混合。因此,人的形式,也就是生命的接受者,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活着,唯独神是生命;因此,如众所周知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为人若有一丁点生命是他自己的,就能凭自己意愿和实行良善,也能凭自己理解和相信真理,从而索取功德;然而,如果他相信这一点,那么接受生命的形式就会从上面关闭并扭曲,聪明就会消亡。良善及其爱,以及真理及其信就是生命,也就是神,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神在这些里面与人同住。由此可推知,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有他从主那里接受东西,同时又承认这东西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主的,他才是某种东西;这时,主使他成为某种东西;然而,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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