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97

797.至于墨兰顿初

797.至于墨兰顿初进灵界以及后来的命运,我从天使和他本人了解了很多,因为我与他也有过多次交谈,只是不及与路德那么频繁,关系也没有那么熟稔。我与他的交往受到一定限制,是因为他不像路德那样容易接近我。他全神贯注于唯信称义,把仁爱给抛弃了,而围绕在我周围的是沉浸在爱中的天使灵,使得他难以靠近我。
  我听说他初到灵界,就获得一所与生前相似的房子。多数新到灵界的人都是如此,因为这个缘故,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离开尘世,死后流逝的时间如同睡梦一般。屋内的摆设也和从前相似,相似的书桌、抽屉、书架。所以,一到灵界,他以为自己刚从梦中醒来,就坐到桌前继续写作,写的还是唯信称义那些东西。数日之后,只字未写仁爱。天使发觉这一点,通过信使问他缘由,他说教会并不取决于仁爱,因为若视仁爱为教会的基本属性,人就会将称义乃至得救的功劳归于自己,这样就会夺走信的属灵实质了。
  当他头上的天使发觉这一点,并出门时与他相随的天使听到这番话时,就都离开了(每个新到灵界的人一开始都有天使相随)。几周后,他房里所用的东西开始变得模糊直至消失,最后只剩下书桌、稿纸和墨水瓶。同时,他房间的墙壁似乎涂上了石灰,地面铺着黄砖,身上的衣服也变得粗糙不堪。他惊异莫名,向周围人询问原因,然后被告知,这是因为他将仁从信剥离的缘故,而事实上,仁是信的核心。但由于他业已形成成见,就继续如常写作,坚持信是教会的唯一要素,得救的唯一途径,将仁甩得越来越远。终于他突然发现自己身在一个地下囚房,周围尽是和他一样的人。他想离开,但受到阻止,并被警告这是所有将仁爱和善行抛出教会门外之人的下场。由于他曾是宗教改革家,在主的许可下,他还是被释放了,回到了先前只剩下书桌、稿纸和墨水瓶的房子。但因为错误的观念已根深蒂固,他又继续犯着同样的错误,因此周而复始地被送到囚房,又被放出来。回来时他裹着毛皮衣,因为缺乏仁的信是冰冷的。
  他自己告诉我,他房间后面连着另一间房,里面有三张书桌,三个同样抛弃仁爱、与他相似的人坐在那里写东西。有时又能看见第四张书桌,桌上现出各式各样怪异的东西,但这些东西并没有将他们吓跑。他说他与那三个人有过交谈,每次都让他对自己的观点越发坚固。然一段时间过后,他变得有所恐惧,就开始写一些关于仁爱的东西,但他每次所写的第二天就不见了。这是因为在灵界,人所写的一切东西,若是出于表面而非内心,出于压力而非自愿,就会自动消失。
  但当主开始建立新的天堂后,因着天上来的光照,他开始反思自己是否真的错了。结果,出于对自己命运的担忧,他开始想起一些曾经给他留下印象的有关仁的内在观念。在这种状态下,他不断查考圣言,终于他的心眼打开了,就发现圣言通篇都是爱主爱邻的真理,正如主所说的,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换句话说,即整本圣言的总纲。从那时起,他进入内在的状态,住到了西南边另一所房子。他从那里和我说话,说他现在写的有关仁的文字不再像以前那样消失了,尚能在次日模糊可见。
  有件事让我奇怪,就是他走路的时候,脚下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就像人穿着铁后跟的鞋走在石面上。我还得补充一点,每当有刚到灵界的人前来拜会,与他交谈时,他会召来一个巫灵,通过幻象制造各样漂亮的景象,用各种装饰、绣花毛毯把他的房间点缀起来,中间还有一个书架。访客一走,这一切就消失了,只剩下石灰墙和空荡荡的房。但这些事都发生在他还处于前一种状态的时候。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7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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