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I.灵界中的路德、梅兰希顿或墨兰顿和加尔文
796.我经常与这三个领袖,基督教会的改革者交谈,从而获知他们在灵界从一开始到现在的生活状态是什么样。至于路德,从他进入灵界的那一刻起,他就是他自己的教条的热心传播者和捍卫者;随着从地上来的那些认可和支持他的人数量增加,他对这些教条的热情与日俱增。他在那里得到一所房子,就像他活在肉身时在艾斯勒本所住的房子一样。他在这所房子的中心搭起了一种稍微高一些的宝座,他就坐在那里。他允许听众从一扇始终敞开的门进来,并分组安排他们。他把那些最赞成他的人安排到离他最近的地方,把那些不那么赞成他的人安排到他们后面的地方。然后,他定期向他们发表演讲,偶尔允许提问,以便他结束某个观点后,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继续他的演讲。
随着时间推移,由于这种普遍的认可,他最终获得了一种说服能力或艺术;在灵界,这种说服能力或艺术如此有效,以至于没有人能抵制它,或反驳所说的话。但由于这是古人使用的一种咒语,所以他被严禁出于这种说服能力或艺术如此说话;此后,他又像以前一样出于记忆和理解来教导人。这种说服能力或艺术是一种咒语,源于自我之爱,因而最终具有这种性质:当有人反驳时,它不仅会攻击对手可能提出的问题,还攻击对手本身。
这就是直到1757年,最后的审判在灵界发生时,路德的生活状态。但过了一年,他从第一所房子搬到了另一所房子,同时经历了状态的变化。听说我仍活在自然界时,就能与灵界的人交谈,他就和其他几个人一起来拜访我。在问了一些问题,并得到我的回答后,他意识到,现在是但以理和主自己在福音书中所预言的前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他还意识到,启示录中的新耶路撒冷,以及飞在天空中间的天使要传给住在地上之人的“永远的福音”(启示录14:6)就是指这个新教会。他对此非常气愤,并怒斥我。但他发现,新天堂正在建立,是由那些根据主在马太福音(28:18)中的话,只承认主是天地之神的人形成的,并且正在形成;他也发现,自己的会众数量每天都在减少。因此,他不再怒斥,然后和我走得更近了,开始和我更亲密地交谈。当他确信,他不是从圣言,而是从他自己的聪明中得出了他的唯信称义的主要教条时,他就让自己接受关于主、仁爱、真正的信仰、自由选择或自由意志,以及救赎的教导,而这一切只来自圣言。
信服之后,他开始赞成作为新教会基础的真理,最终越来越确认它们。这段时间,他每天都和我在一起;随着他一个接一个地获得这些真理,他开始嘲笑自己以前的教条,简直与圣言截然对立。我听见他说:“不要奇怪我抓住唯信称义,剥夺了仁爱的属灵本质,从而剥夺了人们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自由选择或自由意志,肯定许多依赖于被普遍接受时的唯信,就像链环依赖于链条一样的其它教条,因为我的目标是脱离罗马天主教,我无法以其它方式追求和实现这个目标。因此,我犯了错,我不奇怪;但我奇怪的是,一个疯子会让这么多人发疯;而且他们没有看到圣经中的矛盾,尽管这些矛盾如此明显。”他说这些话时,瞥了一眼站在他身边的一些教条主义作家,他们在他那个时代很有名,是他教义的忠实追随者。
检查天使告诉我,这个领袖比许多确认唯信称义的其他领袖更接近于转变的状态,因为在他年轻的时候,他在开始宗教改革之前,就充满了仁爱至上的教义。这就是为何在他的著作和布道中,他如此出色地教导仁爱; 因此,对他来说,称义的信仰只植入他的外在属世人,没有扎根于他的内在属灵人。对那些年轻时确认反对仁爱的灵性或属灵特征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当他们通过确认确立唯信称义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我曾与萨克森选侯交谈过,路德在世上与他有联系。他告诉我,他经常责备路德,尤其责备他把仁爱与信仰分离,宣称使人得救的,是信仰,而不是仁爱;尽管不仅圣经将这两种普遍的得救方式结合在一起,甚至就连保罗都把仁爱置于信仰之上。因为他说:
有三样东西,即信,望,爱,其中最大的是爱。(哥林多前书13:13)
但他补充说,路德通常会回答说,由于罗马天主教,他不能不这样做。这位亲王在蒙福的人当中。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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