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6.路德、梅兰希顿和加尔文在灵界的情况。
我常常与这些基督教改革领袖交谈,因此得知他们从进入灵界直到如今的基本情况。自从进入灵界,他就满腔热情地传扬和维护自己的教义。而且随着赞同拥护他教义的人陆续进入灵界,他的兴致越发高昂。他在灵界的房子和生前在艾斯勒本的房子相似,房间中央有个微微凸起的平台,他就坐在那里。房门经常是打开的,听众可以进来。他给听众安排座位,一排一排的,强烈拥护他教义的人坐在前面,认同程度较低的坐在后面。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课,时而允许人们提问,以便从某个点继续他的讲座。
由于受到普遍欢迎,结果他采取了一种错误的说服方式,其影响力在灵界之大,甚至无人可怀疑和反驳他的话。由于涉及一种古人所用的咒语,他受到严厉的限制,被禁止以那种带有强烈说服力的方式说话。此后,他以学到的知识并运用理性讲课,和从前一样。之前带有强烈说服力的涉及咒语的方式,是从骄傲虚荣之心出来的。其特征是,他不仅攻击反驳的问题,而且攻击反驳者本人。
1757年最后审判在灵界发生之前,路德的情况基本是这样。然一年后,他搬到了另一个地方,同时也进入了另一种状态。当他听说尚在尘世的我能与灵界的人交流,就和其他人一样跑来见我。经过一番问与答,他看出如今前教会已走到尽头,新教会正开始兴起。但以理曾预言此新教会,主在福音书中也亲自预言过。他还看出,此新教会就是启示录中新耶路撒冷和天使在空中向地上的人宣告“永远的福音”所指的(启示录14:6)。对此他大为恼火并斥责我。不过当他发现新的天堂已经出现,正由那些承认主即天地之神的人(照主自己的话,马太福音28:18)组成,又因注意到自己的听众与日俱减,就缄默不语了,且从此与我走得更近了,对我的态度也好转了。后来,当他确知自己唯信称义的教义不是出于圣言,而是出自本人的头脑时,他谦卑下来,愿意在主、仁、真信、自由意志、救赎等问题上单单照圣言接受指教。最后他信服了,开始持赞同的态度,且越来越信服新教会正赖以建立的真理。
这段时间,他几乎每天和我在一起。每当想起这些,他就嘲笑自己以前的观点,简直与圣言背道而驰。我听到他说:“我以前死死抓住唯信称义,将仁爱从其属灵本质中剔除,坚持善行无关紧要,且认定人在灵性上无选择自由,及其它与唯信称义环环相扣的教义,你不要感到奇怪。我的目的是与罗马天主教决裂,而要达到这个目的,我别无他法。所以,自己走偏了我不奇怪,我奇怪的是一个疯子竟然让这么多人也随着疯狂了,以致对圣经明显与之相对的道理视而不见。”说这话时,他瞟向周围一些忠实拥护他教义、曾经非常著名的作家。
观察天使告诉我,相比许多在唯信称义的教义上固执己见的人,路德之所以较容易转变,是因为小的时候,在发起宗教改革之前,早已吸收爱心至上的观念,这是他在著作和讲道中对爱有精彩讲述的原因。这就是说,唯信称义的教义只嵌入他外在的属世人,而未植根于他内在的属灵人。那些很早就形成成见,排斥仁爱的灵性,认定善行无关紧要的人,情况就截然不同了。有了足够的论据,他们认定唯信称义,是再自然不过的。
我与萨克森亲王也有过交谈,路德在世时曾和他在一起。他说他曾时常批评路德,特别是把善行从信仰剥离,宣称信就得救,而非凭善行得救,然事实上,圣言不仅将两个得救的因素连接起来,保罗甚至将善(爱)置于信之上,他说: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哥林多前书13:13)不过亲王还说,路德每次都回答说,为了从罗马天主教脱离,他别无他法。此亲王如今在天堂。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