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96

796.路德、梅兰希

796.路德、梅兰希顿和加尔文在灵界的情况。
  我常常与这些基督教改革领袖交谈,因此得知他们从进入灵界直到如今的基本情况。自从进入灵界,他就满腔热情地传扬和维护自己的教义。而且随着赞同拥护他教义的人陆续进入灵界,他的兴致越发高昂。他在灵界的房子和生前在艾斯勒本的房子相似,房间中央有个微微凸起的平台,他就坐在那里。房门经常是打开的,听众可以进来。他给听众安排座位,一排一排的,强烈拥护他教义的人坐在前面,认同程度较低的坐在后面。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课,时而允许人们提问,以便从某个点继续他的讲座。
  由于受到普遍欢迎,结果他采取了一种错误的说服方式,其影响力在灵界之大,甚至无人可怀疑和反驳他的话。由于涉及一种古人所用的咒语,他受到严厉的限制,被禁止以那种带有强烈说服力的方式说话。此后,他以学到的知识并运用理性讲课,和从前一样。之前带有强烈说服力的涉及咒语的方式,是从骄傲虚荣之心出来的。其特征是,他不仅攻击反驳的问题,而且攻击反驳者本人。
  1757年最后审判在灵界发生之前,路德的情况基本是这样。然一年后,他搬到了另一个地方,同时也进入了另一种状态。当他听说尚在尘世的我能与灵界的人交流,就和其他人一样跑来见我。经过一番问与答,他看出如今前教会已走到尽头,新教会正开始兴起。但以理曾预言此新教会,主在福音书中也亲自预言过。他还看出,此新教会就是启示录中新耶路撒冷和天使在空中向地上的人宣告“永远的福音”所指的(启示录14:6)。对此他大为恼火并斥责我。不过当他发现新的天堂已经出现,正由那些承认主即天地之神的人(照主自己的话,马太福音28:18)组成,又因注意到自己的听众与日俱减,就缄默不语了,且从此与我走得更近了,对我的态度也好转了。后来,当他确知自己唯信称义的教义不是出于圣言,而是出自本人的头脑时,他谦卑下来,愿意在主、仁、真信、自由意志、救赎等问题上单单照圣言接受指教。最后他信服了,开始持赞同的态度,且越来越信服新教会正赖以建立的真理。
  这段时间,他几乎每天和我在一起。每当想起这些,他就嘲笑自己以前的观点,简直与圣言背道而驰。我听到他说:“我以前死死抓住唯信称义,将仁爱从其属灵本质中剔除,坚持善行无关紧要,且认定人在灵性上无选择自由,及其它与唯信称义环环相扣的教义,你不要感到奇怪。我的目的是与罗马天主教决裂,而要达到这个目的,我别无他法。所以,自己走偏了我不奇怪,我奇怪的是一个疯子竟然让这么多人也随着疯狂了,以致对圣经明显与之相对的道理视而不见。”说这话时,他瞟向周围一些忠实拥护他教义、曾经非常著名的作家。
  观察天使告诉我,相比许多在唯信称义的教义上固执己见的人,路德之所以较容易转变,是因为小的时候,在发起宗教改革之前,早已吸收爱心至上的观念,这是他在著作和讲道中对爱有精彩讲述的原因。这就是说,唯信称义的教义只嵌入他外在的属世人,而未植根于他内在的属灵人。那些很早就形成成见,排斥仁爱的灵性,认定善行无关紧要的人,情况就截然不同了。有了足够的论据,他们认定唯信称义,是再自然不过的。
  我与萨克森亲王也有过交谈,路德在世时曾和他在一起。他说他曾时常批评路德,特别是把善行从信仰剥离,宣称信就得救,而非凭善行得救,然事实上,圣言不仅将两个得救的因素连接起来,保罗甚至将善(爱)置于信之上,他说: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哥林多前书13:13)不过亲王还说,路德每次都回答说,为了从罗马天主教脱离,他别无他法。此亲王如今在天堂。
  

诠释启示录 #222

222a.“我又要将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通奸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通奸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通奸”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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