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5.鉴于此,也因为我逐日和灵界的各国各族交谈,既有欧洲人,也有亚洲人、非洲人,还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我简要描述一下其中一些人民的情况,作为本书的一个补充。必须牢记,在灵界,总体的各国和各族,以及个体的每个人,其状况和他们对神的承认和敬拜一致;凡发自内心承认神者,和今后承认主耶稣基督为神、救世主、救主者,都在天堂,而那些不承认祂的人,则在天堂之下,在此接受教导,凡接受教导者被提升天堂,而不接受者则被丢进地狱;归到诸如只靠近父神的苏西尼派,或否认主人性的神性的阿里乌派之流。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主对想要看到父的腓力说: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和认识了父(约翰14:9)。
59.“我曾死过”表示在教会中,祂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因为祂在世人当中就是这样“死的”。祂自永恒而来的神性的确得到了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是神性,尽管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因而不是二,而是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的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成为死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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