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5.鉴于此,也因为我逐日和灵界的各国各族交谈,既有欧洲人,也有亚洲人、非洲人,还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我简要描述一下其中一些人民的情况,作为本书的一个补充。必须牢记,在灵界,总体的各国和各族,以及个体的每个人,其状况和他们对神的承认和敬拜一致;凡发自内心承认神者,和今后承认主耶稣基督为神、救世主、救主者,都在天堂,而那些不承认祂的人,则在天堂之下,在此接受教导,凡接受教导者被提升天堂,而不接受者则被丢进地狱;归到诸如只靠近父神的苏西尼派,或否认主人性的神性的阿里乌派之流。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主对想要看到父的腓力说: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和认识了父(约翰14:9)。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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