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3.人死后和以前一样仍是一个人,尽管那时肉体的眼睛看不见他,这一点可从天使们的显现看出来,他们曾向亚伯拉罕、夏甲、基甸、但以理和一些先知显现,也曾在主的坟墓旁显现,后来经常向约翰显现,如启示录所记载的那样。这一点尤其从主自己明显看出来,祂通过摸和吃表明,祂是一个人,然而,还是从门徒眼前消失了,或门徒的眼睛看不见祂。谁会如此愚蠢,以至于不承认祂就是一个人,尽管祂消失不见了?门徒之所以看见祂,是因为那时他们的灵眼被打开了;当灵眼被打开时,灵界的事物就像自然界的事物一样清晰可见。自然界的人和灵界的人之间的区别在于,灵界的人穿着一个实质身体,而自然界的人穿着一个物质身体,他的实质身体就在这物质身体里面;实质人看实质人,就像物质人看物质人一样清楚。但由于物质与实质之间的区别,实质人看不见物质人,物质人也看不见实质人;这种区别的性质是可以描述或定义的,但不是用几句话来描述或定义的。
481.没有人否认,人在属世事物上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但人是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中拥有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因为如前所示(TCR 362-364节),主从上面或里面以神性良善和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一种不同于动物生命的生命吹入人,赋予他接受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并出于它们行事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身上夺走。由此可推知,主的渴望或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实行良善,从而变得属灵,他为此而生。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变得属灵,就像让骆驼穿过针眼(马太福音19:24; 马可福音10:25; 路加福音18:25),或用手触摸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给每个人,甚至被赐给魔鬼,从未被夺走,这一点已经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了。有一次,在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中,有一个人被带到灵人界,在那里,天使们从天上问他,他是否能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神性属灵事物。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被问到他为何不接受这些东西时,他说,他不爱它们,因而不意愿它们。当他被告知,他能意愿它们时,他对此感到惊讶,声称这是不可能的。于是,天使们以名声的荣耀及其快乐激发他的理解力;当他感受到这种荣耀及其快乐时,他就意愿它们,甚至爱它们。但很快,他被送回到他以前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他是个掠夺者或强盗,通奸者和诽谤邻舍的人;然后,他不再理解属灵的神性事物,因为他不意愿它们。由此清楚可知,人凭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为人,没有这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就会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或罗得妻子变成的盐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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