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2.增补:灵界
《天堂与地狱》一书详细阐述了灵界,其中讲述了很多灵界的事;由于所有人死后都要进入那个世界,所以在此也描述了人的状态。谁不知道,或能知道,人死后还活着,因为他生来为人,被创造为神的形象,还因为主在圣言中教导了这一点?但他的生命是什么样,迄今尚不为人知。有人认为,届时他将是一个灵魂,而对于灵魂,只有以太或空气的概念,因而以为它就象人死时嘴里呼出的一口气,这气里面有他的活力。尽管如此,它却眼不能看,耳不能听,嘴不能说。然而死后,人仍是活生生的人,和从前一样,他甚至意识不到自己已不在尘世;因为他能看、能听、能说;能走、能跑、能坐;躺卧、睡觉、醒来;也吃也喝;享受婚姻快乐,和在世时一模一样;总之,他方方面面都是一个人。由此清楚可知,死亡并非生命的灭亡,而是延续,它仅仅是一个过渡。
59.“我曾死过”表示在教会中,祂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因为祂在世人当中就是这样“死的”。祂自永恒而来的神性的确得到了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是神性,尽管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因而不是二,而是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的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成为死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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