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2.增补:灵界
《天堂与地狱》一书详细阐述了灵界,其中讲述了很多灵界的事;由于所有人死后都要进入那个世界,所以在此也描述了人的状态。谁不知道,或能知道,人死后还活着,因为他生来为人,被创造为神的形象,还因为主在圣言中教导了这一点?但他的生命是什么样,迄今尚不为人知。有人认为,届时他将是一个灵魂,而对于灵魂,只有以太或空气的概念,因而以为它就象人死时嘴里呼出的一口气,这气里面有他的活力。尽管如此,它却眼不能看,耳不能听,嘴不能说。然而死后,人仍是活生生的人,和从前一样,他甚至意识不到自己已不在尘世;因为他能看、能听、能说;能走、能跑、能坐;躺卧、睡觉、醒来;也吃也喝;享受婚姻快乐,和在世时一模一样;总之,他方方面面都是一个人。由此清楚可知,死亡并非生命的灭亡,而是延续,它仅仅是一个过渡。
291.这是第一诫的内容(出埃及记20:3;申命记5:7)。就属世之义,即字义而言,最直接的意思是:绝不可敬拜偶像。因为接下来就是: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埃及记20:4-5)。此诫命最接近字义的意思是绝不可敬拜偶像,因为在此诫命颁发前后,直到主降世,亚洲绝大部分地区盛行偶像崇拜。其原因在于,主来之前的所有教会都是象征和代表性的;这些象征和代表具有这样的特点:神性事物以各种雕像和雕塑形式来展示。当这些东西所代表的含义丧失后,普通百姓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是这样敬拜的,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中敬拜取代耶和华的金牛犊明显可知。后来,他们并未完全杜绝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中的很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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