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1.【附注】
这部著作完成后,主召集在世上跟随祂的十二门徒;第二天,主差他们前往整个灵界传福音,即:主神耶稣基督掌权作王,祂的国直到时代的时代,如但以理(7:13, 14)和启示录(11:15)所预言的;而且:
凡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9)
这发生在1770年6月19日。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祂要差遣祂的使者;他们要将祂的选民,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1)
432.仁爱的私人义务也有很多,包括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管质押物或存放的贵重物品等等;其中一些是成文法规定的义务,一些是普通法规定的义务,还有一些是道德法规定的义务。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出于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这些义务,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出于另一种心智状态或动机来履行它们。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公义而忠实地履行它们;因为仁爱的律法要求,每个人都要公义而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任何往来的人(对此,可参看TCR 422-425节)。但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履行同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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