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0.启示录详细描述了该教会的性质,它阐述了先前教会的结局和新教会的兴起。这个新教会通过新耶路撒冷及其壮丽,以及为新妇和羔羊的妻来描述(启示录19:7;21:2,9)。除这些经文外,我只引用启示录中以下经文:当看到新耶路撒冷从天而降时,经上说:
看哪!神的帐幕在人间。祂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在那里必没有黑夜。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为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我是大卫的根,又是他的后裔。我是明亮的晨星。圣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是了,主耶稣必快来!阿们!(启示录21:3, 24-25; 22:16-17, 20)
59.“我曾死过”表示在教会中,祂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因为祂在世人当中就是这样“死的”。祂自永恒而来的神性的确得到了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是神性,尽管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因而不是二,而是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的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成为死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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