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 记事四:
有一次,我在思索宇宙的创造时,一些来自基督教界的灵人靠近我。在他们那个时代,这些人都是最有名的哲学家,以非凡的智慧著称。他们说:“我们发觉你在思考创造,请告诉我们你对这个问题的想法。”“先说说你们的想法吧。”我答道。其中一个说:“我们认为创造来自大自然,因而是大自然创造了它自己,它自永恒就存在。因为真空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然而,我们眼睛所看到的、耳朵所听到的、鼻子所闻到的、胸中所呼吸的,除了自然还有什么?自然在我们之外,故也在我们之内。”
另一位闻言说:“你谈到了自然,并视其为宇宙的创造者,但你不知道自然如何变成宇宙。让我来告诉你,它将自己卷成漩涡,像云一样碰撞在一起,或像房屋在地震中塌陷。”他解释说,这样的碰撞使得密度更大的物质聚在一起形成地球;更易于流动的部分则分离出来并汇成海洋;更轻的部分也分离出来形成以太和空气,最轻的则形成太阳。“难道你没见过油、水和尘土混在一起时,它们是如何自发分离出来,并井然有序地一层浮在另一层之上的吗?”
然后,另一位听众说:“你所说的纯粹是想象。人人都知道,万物最初的源头是混沌。混沌的规模足以容纳整个宇宙的四分之一,它当中是火,火周围是以太,以太周围是物质。该混沌裂开,然后火从裂缝中喷发出来,就象从埃特纳或维苏威火山喷发出来,从而形成太阳。接着,以太膨胀并向周围扩散,形成大气。最后剩下的物质浓缩成一个球体,形成大地。至于众星,它们不过是浩瀚宇宙中的光点,这光点源于太阳及其热和光。因为起初,这太阳就象一个火海,但为避免烧毁地球,它从自身迸出火花,这些火花就安扎在周围空间,从而通过形成穹苍而使宇宙完整。
不过,有一位旁观者说:“你们错了。你们自以为聪明,我却觉得你们很简单。然而,我单纯地相信,现在仍旧相信:宇宙是神创造的;并且因自然是宇宙的一部分,故神在创造宇宙的同时,也创造了整个自然。如果自然创造了自己,它岂不自永恒就存在?这简直是胡说八道!”这时,其中一位所谓的智者冲上来,逐渐靠近那位发言者,并将左耳贴近对方的嘴巴(他的右耳被棉花样的东西塞住了),问他说了些什么。那人将刚才说的话重复了一遍,然后这位“智者”环顾四周,想看看有没有牧师在场。他忽然发现发言者旁边就有一位,于是转过身去说:“我也承认整个自然界来自神,不过嘛……,”他边离开边向他的同伴低语说:“我这样说是因为有牧师在场。你们和我都知道自然来自自然,因此自然就是神,我说整个自然来自神,只是……。”
但牧师听见他们在嘀咕什么,就说:“你们的智慧无非是哲学,它已使你们误入歧途,并彻底关闭你们心智的内层,以至于来自神及其天堂的光无法穿透进来,给你们带来启示。你们已将那光扑灭。所以请想一想,”他继续说,“你们自己再确定一下你们那不朽的灵魂到底源自哪里。难道它们来自自然,亦或被包含在那大能的混沌中?
听到这里,第一个人离开去向他的同伴求助,以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他们得出的结论是,人的灵魂无非是以太,思维无非是阳光造成的以太的改变,而以太是自然的一部分。他们说:“谁不知道我们借助空气说话?思维不就是更纯空气中的话语吗?而这更纯的空气就是所谓的以太。因此,思维和话语行如一体。谁都能在小孩子身上发现这一点。小孩子先学习说话,然后逐渐学习与自己说话,这就是思维。那么,思维岂不是以太的改变?说话声岂不也是它的改变?我们由此推论,思考的灵魂是自然的一部分。”
不过,其中一些人虽然不十分反对,但为了使这个问题更清楚,就说:“当以太从那大能的混沌中分离出来时,灵魂就生成了。这时,以太在最高区域使自身分裂为无数个体形式。当人们开始通过更纯的空气思考时,这些个体形式就注入到他们里面,然后被称作灵魂。”另一个人闻言说:“我承认,由最高区域的以太所形成的个体形式不计其数。然而,自创世以来所生人类的数量远远超过这些形式的数量,所以,这些以太形式如何足够呢?于是,我心里思想,当人们死亡之时,灵魂会从他们的口中涌出来,历经数千年后再回到这些人身上,开始并度过与其前世相似的一生。很多智者相信灵魂转世及其类似观念。”除此之外,其他人还提出了其它猜测,因太过离谱,我就忽略不计了。
过了一会儿,牧师回来了。之前声称神创造宇宙的那一位便将他们有关灵魂的结论告诉他。听了这些话后,牧师对他们说:“你们所说的和你们在世时所想的一样,殊不知你们已不在尘世,而是在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被称为灵界。所有那些因确信自然理论而沉浸于身体感官的人都没有意识到他们已不在他们曾出生并长大的那个世界。原因在于,在那里,他们拥有物质身体,而在此则拥有实质身体。实质人看自己和他周围的同伴,正如物质人看自己和他周围的同伴,因为实质是物质的起点。你们因所思、所看,所闻,所尝,所言和在世时一模一样,故以为这里的自然也一样。然而,这个世界的自然完全不同于那个世界的自然,就象实质完全不同于物质,或属灵的完全不同于属世的,或在先者完全不同于在后者。你们以前所生活的那个世界的自然相对来说是死的,所以你们若确认相信自然,那么在有关神、天堂、教会,以及你们灵魂的问题上无形中也变成死的。然而,每个人,无论好坏,都能拥有被提升至天堂天使所享之光的理解力,然后看到神和死后生命的存在,以及人的灵魂并非以太,因而并不具有物质世界的性质,而是属灵的,因此注定活到永远。只要源于这个世界、支持它及其自然,以及源于肉体、支持它和自我的属世爱欲被逐出,理解力就能享有那天使之光。”
立刻,这些爱欲被主逐出,他们得以与天使对话。在这种状态下,他们通过交谈发觉神的存在,并且发现他们已经死了,现正生活在另一个世界。这使得他们满面羞愧,叫喊说:“我们疯了,我们疯了!”但是,由于这种状态不是他们自己的,并且几分钟后变得倦怠和不快,所以他们远离那牧师,不愿再听他讲话,因而又回到以前的爱欲中。这些爱欲纯粹是属世、世俗和肉体的。他们离开去往左边,从一个社群来到另一个社群,最后踏上他们感受自己的爱之快乐的道路上,说:“我们走这条路吧。”于是,他们沿着这条路走下去,直到最后来到那些具有相似的爱之快乐的人那里,仍继续往下走。由于其快乐在于行恶,并且他们在路上伤害了很多人,所以他们被关进监狱,变成恶魔。这时,其快乐变成痛苦,因为他们由于惩罚和对惩罚的恐惧而受到约束,被阻止享受以前的快乐,而这些快乐已成为他们的本性。他们问那监狱的同伴,他们是否要永远这样活下去。其中一些人回答说:“我们已在这里几个世纪了,还会永永远远呆在这里,因为我们在世时所获得的本性不会因惩罚而改变或被逐出。每当被如此逐出后,它很快就会回来。”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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