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9

79. 记事四:

79. 记事四:
有一次,我在思索宇宙的创造时,一些来自基督教界的灵人靠近我。在他们那个时代,这些人都是最有名的哲学家,以非凡的智慧著称。他们说:“我们发觉你在思考创造,请告诉我们你对这个问题的想法。”“先说说你们的想法吧。”我答道。其中一个说:“我们认为创造来自大自然,因而是大自然创造了它自己,它自永恒就存在。因为真空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然而,我们眼睛所看到的、耳朵所听到的、鼻子所闻到的、胸中所呼吸的,除了自然还有什么?自然在我们之外,故也在我们之内。”
另一位闻言说:“你谈到了自然,并视其为宇宙的创造者,但你不知道自然如何变成宇宙。让我来告诉你,它将自己卷成漩涡,像云一样碰撞在一起,或像房屋在地震中塌陷。”他解释说,这样的碰撞使得密度更大的物质聚在一起形成地球;更易于流动的部分则分离出来并汇成海洋;更轻的部分也分离出来形成以太和空气,最轻的则形成太阳。“难道你没见过油、水和尘土混在一起时,它们是如何自发分离出来,并井然有序地一层浮在另一层之上的吗?”
然后,另一位听众说:“你所说的纯粹是想象。人人都知道,万物最初的源头是混沌。混沌的规模足以容纳整个宇宙的四分之一,它当中是火,火周围是以太,以太周围是物质。该混沌裂开,然后火从裂缝中喷发出来,就象从埃特纳或维苏威火山喷发出来,从而形成太阳。接着,以太膨胀并向周围扩散,形成大气。最后剩下的物质浓缩成一个球体,形成大地。至于众星,它们不过是浩瀚宇宙中的光点,这光点源于太阳及其热和光。因为起初,这太阳就象一个火海,但为避免烧毁地球,它从自身迸出火花,这些火花就安扎在周围空间,从而通过形成穹苍而使宇宙完整。
不过,有一位旁观者说:“你们错了。你们自以为聪明,我却觉得你们很简单。然而,我单纯地相信,现在仍旧相信:宇宙是神创造的;并且因自然是宇宙的一部分,故神在创造宇宙的同时,也创造了整个自然。如果自然创造了自己,它岂不自永恒就存在?这简直是胡说八道!”这时,其中一位所谓的智者冲上来,逐渐靠近那位发言者,并将左耳贴近对方的嘴巴(他的右耳被棉花样的东西塞住了),问他说了些什么。那人将刚才说的话重复了一遍,然后这位“智者”环顾四周,想看看有没有牧师在场。他忽然发现发言者旁边就有一位,于是转过身去说:“我也承认整个自然界来自神,不过嘛……,”他边离开边向他的同伴低语说:“我这样说是因为有牧师在场。你们和我都知道自然来自自然,因此自然就是神,我说整个自然来自神,只是……。”
但牧师听见他们在嘀咕什么,就说:“你们的智慧无非是哲学,它已使你们误入歧途,并彻底关闭你们心智的内层,以至于来自神及其天堂的光无法穿透进来,给你们带来启示。你们已将那光扑灭。所以请想一想,”他继续说,“你们自己再确定一下你们那不朽的灵魂到底源自哪里。难道它们来自自然,亦或被包含在那大能的混沌中?
听到这里,第一个人离开去向他的同伴求助,以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他们得出的结论是,人的灵魂无非是以太,思维无非是阳光造成的以太的改变,而以太是自然的一部分。他们说:“谁不知道我们借助空气说话?思维不就是更纯空气中的话语吗?而这更纯的空气就是所谓的以太。因此,思维和话语行如一体。谁都能在小孩子身上发现这一点。小孩子先学习说话,然后逐渐学习与自己说话,这就是思维。那么,思维岂不是以太的改变?说话声岂不也是它的改变?我们由此推论,思考的灵魂是自然的一部分。”
不过,其中一些人虽然不十分反对,但为了使这个问题更清楚,就说:“当以太从那大能的混沌中分离出来时,灵魂就生成了。这时,以太在最高区域使自身分裂为无数个体形式。当人们开始通过更纯的空气思考时,这些个体形式就注入到他们里面,然后被称作灵魂。”另一个人闻言说:“我承认,由最高区域的以太所形成的个体形式不计其数。然而,自创世以来所生人类的数量远远超过这些形式的数量,所以,这些以太形式如何足够呢?于是,我心里思想,当人们死亡之时,灵魂会从他们的口中涌出来,历经数千年后再回到这些人身上,开始并度过与其前世相似的一生。很多智者相信灵魂转世及其类似观念。”除此之外,其他人还提出了其它猜测,因太过离谱,我就忽略不计了。
过了一会儿,牧师回来了。之前声称神创造宇宙的那一位便将他们有关灵魂的结论告诉他。听了这些话后,牧师对他们说:“你们所说的和你们在世时所想的一样,殊不知你们已不在尘世,而是在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被称为灵界。所有那些因确信自然理论而沉浸于身体感官的人都没有意识到他们已不在他们曾出生并长大的那个世界。原因在于,在那里,他们拥有物质身体,而在此则拥有实质身体。实质人看自己和他周围的同伴,正如物质人看自己和他周围的同伴,因为实质是物质的起点。你们因所思、所看,所闻,所尝,所言和在世时一模一样,故以为这里的自然也一样。然而,这个世界的自然完全不同于那个世界的自然,就象实质完全不同于物质,或属灵的完全不同于属世的,或在先者完全不同于在后者。你们以前所生活的那个世界的自然相对来说是死的,所以你们若确认相信自然,那么在有关神、天堂、教会,以及你们灵魂的问题上无形中也变成死的。然而,每个人,无论好坏,都能拥有被提升至天堂天使所享之光的理解力,然后看到神和死后生命的存在,以及人的灵魂并非以太,因而并不具有物质世界的性质,而是属灵的,因此注定活到永远。只要源于这个世界、支持它及其自然,以及源于肉体、支持它和自我的属世爱欲被逐出,理解力就能享有那天使之光。”
立刻,这些爱欲被主逐出,他们得以与天使对话。在这种状态下,他们通过交谈发觉神的存在,并且发现他们已经死了,现正生活在另一个世界。这使得他们满面羞愧,叫喊说:“我们疯了,我们疯了!”但是,由于这种状态不是他们自己的,并且几分钟后变得倦怠和不快,所以他们远离那牧师,不愿再听他讲话,因而又回到以前的爱欲中。这些爱欲纯粹是属世、世俗和肉体的。他们离开去往左边,从一个社群来到另一个社群,最后踏上他们感受自己的爱之快乐的道路上,说:“我们走这条路吧。”于是,他们沿着这条路走下去,直到最后来到那些具有相似的爱之快乐的人那里,仍继续往下走。由于其快乐在于行恶,并且他们在路上伤害了很多人,所以他们被关进监狱,变成恶魔。这时,其快乐变成痛苦,因为他们由于惩罚和对惩罚的恐惧而受到约束,被阻止享受以前的快乐,而这些快乐已成为他们的本性。他们问那监狱的同伴,他们是否要永远这样活下去。其中一些人回答说:“我们已在这里几个世纪了,还会永永远远呆在这里,因为我们在世时所获得的本性不会因惩罚而改变或被逐出。每当被如此逐出后,它很快就会回来。”

诠释启示录 #392

392a.“有为神的

392a.“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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