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9.其他先知也发了关于这个教会及其性质的许多预言,现在引用其中的少数经文;撒迦利亚书:
那一日必是耶和华所知道的,不是白昼,也不是黑夜,到了晚上才有光明。在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在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7-9)
约珥书:
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17-21)
耶利米书:
那时,人必称耶路撒冷为耶和华的宝座,所有民族必为耶和华的名聚集到耶路撒冷;他们必不再随从自己顽梗的恶心而行。(耶利米书3:17; 启示录21:24, 26)
以赛亚书:
你的眼必见耶路撒冷为安静的居所,为不拆散的帐幕;其橛子永不拔出;其绳索一根也不折断。(以赛亚书33:20)
在这些经文中,“耶路撒冷”是指启示录(21章)中所描述的新的圣耶路撒冷,这新的圣耶路撒冷是指新教会。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生出一个嫩芽;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因此,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牛犊、少壮狮子和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它们。牛必与熊同食;它们的崽必一同躺卧。吃奶的必在蝰蛇的洞口玩耍,断奶的孩子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圣山的遍处,它们都不会作恶,不会败坏自己;因为地充满认识耶和华的知识。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 5-10)
众所周知,这样的事在教会,尤其在最后一个教会还没有发生。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另立新约;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34; 启示录21:3)
众所周知,迄今为止,这些事一直没有在众教会发生。这是因为人们没有靠近可见的神,而所有人都必认识这可见的神,因为祂就是圣言或律法,祂要将这圣言或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以赛亚书:
我为耶路撒冷必不息声,直到她的公义如光辉发出,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你必得新名的称呼,是耶和华亲口所起的;你在耶和华的手中要作为华冠,在你神的掌上必作为王冕。耶和华喜悦你,你的地将要婚嫁。看哪,你的拯救来到;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人必称他们为圣民,为耶和华的赎民;你也必称为蒙找着的,不被撇弃的城。(以赛亚书62:1-4, 11-12)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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