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89

789.此外,其它先

789.此外,其它先知书也对该教会及其性质作了很多预言,只引用其中的一小部分:
  撒迦利亚书:
  那日,必是耶和华所知道的。不是白昼,也不是黑夜,到了晚上才有光明。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14:7-9)
  约珥书:
  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耶路撒冷必存到万代。(3:17-21)
  耶利米书:
  那时,人必称耶路撒冷为耶和华的宝座,万国必到耶路撒冷,在耶和华立名的地方聚集;他们必不再随从自己顽梗的恶心行事。(3:17; 启示录21:24,26)
  以赛亚书:
  你的眼必见耶路撒冷为安静的居所,为不挪移的帐幕,橛子永不拔出,绳索一根也不折断。(33:20)
  上述经文中,“耶路撒冷”表启示录所描述的圣城新耶路撒冷(21章),这指的是新教会。
  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墩必发一条,公义必当他的腰带,信实必当他胁下的带子。因此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它们。牛必与熊同食,牛犊必与小熊同卧。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断奶的婴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圣山的遍处,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异教徒必寻求他,他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11:1, 5-10)
  众所周知,这类事没有发生在教会,尤其是最后一个教会。
  耶利米书:
  日子将到,我要另立新约。我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34; 启示录21:3)
  众所周知,这些事件并未在先前的教会发生。原因在于,他们没有靠近可见的神,所有人必将认识祂,还因为祂就是圣言,即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的律法。
  以赛亚书:
  我为耶路撒冷必不息声,直到祂的公义如光辉发出,祂的救恩如明灯发亮。你必得新名的称呼,是耶和华亲口所起的。你在神的手中要作为冠冕和王冠。耶和华必喜悦你,你的地也必婚嫁。看哪,拯救者来到,祂的赏赐在祂那里。人必称他们为圣民,为耶和华的赎民,你也必称为被眷顾不撇弃的城(以赛亚书62:1-4,11,12)。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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