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89

789.其他先知也发

789.其他先知也发了关于这个教会及其性质的许多预言,现在引用其中的少数经文;撒迦利亚书:

那一日必是耶和华所知道的,不是白昼,也不是黑夜,到了晚上才有光明。在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在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7-9)

约珥书:

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17-21)

耶利米书:

那时,人必称耶路撒冷为耶和华的宝座,所有民族必为耶和华的名聚集到耶路撒冷;他们必不再随从自己顽梗的恶心而行。(耶利米书3:17; 启示录21:24, 26)

以赛亚书:

你的眼必见耶路撒冷为安静的居所,为不拆散的帐幕;其橛子永不拔出;其绳索一根也不折断。(以赛亚书33:20)

在这些经文中,“耶路撒冷”是指启示录(21章)中所描述的新的圣耶路撒冷,这新的圣耶路撒冷是指新教会。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生出一个嫩芽;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因此,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牛犊、少壮狮子和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它们。牛必与熊同食;它们的崽必一同躺卧。吃奶的必在蝰蛇的洞口玩耍,断奶的孩子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圣山的遍处,它们都不会作恶,不会败坏自己;因为地充满认识耶和华的知识。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 5-10)

众所周知,这样的事在教会,尤其在最后一个教会还没有发生。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另立新约;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34; 启示录21:3)

众所周知,迄今为止,这些事一直没有在众教会发生。这是因为人们没有靠近可见的神,而所有人都必认识这可见的神,因为祂就是圣言或律法,祂要将这圣言或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以赛亚书:

我为耶路撒冷必不息声,直到她的公义如光辉发出,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你必得新名的称呼,是耶和华亲口所起的;你在耶和华的手中要作为华冠,在你神的掌上必作为王冕。耶和华喜悦你,你的地将要婚嫁。看哪,你的拯救来到;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人必称他们为圣民,为耶和华的赎民;你也必称为蒙找着的,不被撇弃的城。(以赛亚书62:1-4, 11-12)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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