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89

789.此外,其它先

789.此外,其它先知书也对该教会及其性质作了很多预言,只引用其中的一小部分:
  撒迦利亚书:
  那日,必是耶和华所知道的。不是白昼,也不是黑夜,到了晚上才有光明。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14:7-9)
  约珥书:
  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耶路撒冷必存到万代。(3:17-21)
  耶利米书:
  那时,人必称耶路撒冷为耶和华的宝座,万国必到耶路撒冷,在耶和华立名的地方聚集;他们必不再随从自己顽梗的恶心行事。(3:17; 启示录21:24,26)
  以赛亚书:
  你的眼必见耶路撒冷为安静的居所,为不挪移的帐幕,橛子永不拔出,绳索一根也不折断。(33:20)
  上述经文中,“耶路撒冷”表启示录所描述的圣城新耶路撒冷(21章),这指的是新教会。
  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墩必发一条,公义必当他的腰带,信实必当他胁下的带子。因此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少壮狮子与牛犊并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牵引它们。牛必与熊同食,牛犊必与小熊同卧。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断奶的婴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圣山的遍处,这一切都不伤人、不害物,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异教徒必寻求他,他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11:1, 5-10)
  众所周知,这类事没有发生在教会,尤其是最后一个教会。
  耶利米书:
  日子将到,我要另立新约。我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34; 启示录21:3)
  众所周知,这些事件并未在先前的教会发生。原因在于,他们没有靠近可见的神,所有人必将认识祂,还因为祂就是圣言,即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的律法。
  以赛亚书:
  我为耶路撒冷必不息声,直到祂的公义如光辉发出,祂的救恩如明灯发亮。你必得新名的称呼,是耶和华亲口所起的。你在神的手中要作为冠冕和王冠。耶和华必喜悦你,你的地也必婚嫁。看哪,拯救者来到,祂的赏赐在祂那里。人必称他们为圣民,为耶和华的赎民,你也必称为被眷顾不撇弃的城(以赛亚书62:1-4,11,12)。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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