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7.这个新教会是迄今为止存在于地球上的所有教会的王冠,因为它将敬拜一位可见的神,不可见的神就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只有这样,神才能与人结合,因为人是属世的,因而属世地思考;而结合必须存在于他的思维中,因而存在于他的爱之情感中,当人视神为一个人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与一位不可见的神结合,就像眼睛的视觉与浩瀚无垠的宇宙结合;或像在海洋中间眺望,视线只落在无边无际的天空和海面上,并彻底迷失。而另一方面,与一位可见的神结合,就像在空中或海面上看到一个人,他张开双手,要把所有人抱在怀中。因为神与人的一切结合也必须都是人与神的相互结合;除非与一位可见的神结合,否则这种相互是不可能的。在取得人身之前,神是不可见的,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摩西五经:
没有人能见神而存活。(出埃及记33:20)
但约翰福音教导说,祂通过祂的人性是可见的: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同一章: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认识我的,也认识我的父,看见我的,也看见父。(约翰福音14:6, 7, 9)
主在以下经文中教导说,只有通过可见的神,也就是通过主,才有与不可见的神的结合:
耶稣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 5)
约翰福音: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2-23, 26; 6:56)
祂还教导说,祂与父为一,人必须信祂,才能获得永生。前面经常说明,救赎取决于与神的结合。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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