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7.这新教会是迄今为止地上存在的所有教会的王冠,因为它必敬拜一个可见的神,不可见的神就在祂里面,如同灵魂在身体里面。惟有这样,神与人才有可能联结,别无他法,因为人是属世的,所以会作属世地思考;联结必在人的思维中进行,因而在其爱的情感中进行,当人将神视为人时,这种情况才会出现。与一个不可见的神联结就好比将视线与浩瀚的宇宙联结一样,而宇宙的界限是看不到的;还好比在海洋中间眺望,只能看见天空和大海,也会迷失。但与一个可见的神联结,则好比在太空或海洋看见一个人,这人张开双臂,将你拥在他怀里。因为神与人的所有联结,也必是人与神的相互联结;除非与一个可见的神联结,否则这种相互性是不可能的。在披戴人性之前,神是不可见的,在约翰书,主自己也教导这一点: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象。(5:37)
在摩西五经:
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
但约翰书中提到,祂披上自己的人性就是可见的: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1:18)
同一章: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14:6, 7, 9)
主在以下经文中教导说,与不可见的神联结只能通过可见的那位,即通过祂:
耶稣说,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15:4, 5)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14:20)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17:21-23, 26;以及6:56)
经上还教导,祂与父为一,为了得永生,人必须信靠祂。如前面频繁所说,救赎取决于和神的联结。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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