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6.如前所示,总的来说,地上从一开始就有四个教会,一个在大洪水之前,一个在大洪水之后,第三个是犹太教会,第四个就是所谓的基督教会。既然所有教会都取决于对一个神的承认,教会成员能与祂联结,既然这四个教会都缺乏这一真理,那么可知,有一个教会必取代这四个教会,它必认识并承认一个神。神在创造这个世界时,其圣爱的唯一目的,就是将人与祂自己,以及祂自己与人相联结,如此祂就可以与人同居。先前的教会缺乏这一真理,原因在于,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敬拜一位不可见的神,与这样的神结合是不可能的。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也是这样。犹太教会敬拜耶和华,祂本身也是不可见的神(出埃及记33:18-23),但耶和华神通过一个天使披戴了人的形式;祂以人的形式被摩西、撒拉、夏甲、基甸、约书亚,偶尔被先知看到过。这个人的形式是即将来临的主的代表,因为这是代表性的,所以该教会的每一个事物都具有象征意义。众所周知,献祭以及其它敬拜仪式,都象征即将到来的主,主降世后,它们就被废止了。
第四个,即所谓的基督教会,口头上的确承认一个神,但实际上承认三个位格,每个位格单独或独自是一位神,因而是分离的三位一体,而不是统一于一个位格的一个三位一体。因此,尽管“一个神”的说法常常挂在他们嘴上,但三个神的观念却紧紧粘附于他们的心智。此外,教会的神学家们通过自己特有的教义(该教义是他们在尼西亚公会后炮制出来的)教导说,人当相信圣父,圣子和圣灵,他们全是不可见的,因为在尘世拥有相同本质之前,他们就已经存在,然而,如上所述,与一位不可见的神联结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还不知道,这位不可见的神已降世披上人性,以便祂不仅能拯救人类,还变得可见,因此能与人类联结。因为我们读到:
道与神同在,神就是道。道成了肉身。(约翰1:1, 14)
在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全能的神、永在的父。(9:6)
先知书也频繁声称,耶和华自己要降到世间,作救世主,祂也是以他所披戴的人性这样做的。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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