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这个新教会是迄今为止存在于地球上的所有教会的王冠
786.前面(TCR 760节)已经说明,总的来说,这个地球上从一开始有四个教会,第一个在大洪水之前,第二个在大洪水之后,第三个被称为以色列教会,第四个被称为基督教会。由于所有教会都取决于对一位神的认识和承认,教会之人能与这一位神结合,而这四个教会没有一个拥有这一真理,所以可推知,必有一个教会接替这四个教会,这个教会将认识并承认一位神。当神创造这个世界时,祂的神性之爱的唯一目的,就是将人与祂自己结合,并将祂自己与人结合,从而与人同住。以前的教会并没有这个真理,因为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敬拜一位不可见的神,与不可见的神结合是不可能的;而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也是如此;以色列教会敬拜耶和华,耶和华本身也是一位不可见的神(出埃及记33:18-23),但祂在一个人的形式之下,耶和华神藉着一位天使披上这个形式;祂以该形式向摩西、亚伯拉罕、撒拉、夏甲、基甸、约书亚显现,有时也向先知显现。这人的形式代表了即将降临的主;由于这是代表,所以他们教会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成了代表。众所周知,他们的祭祀,以及与他们的敬拜有关的其它一切,都代表即将降临的主,当主降临时,它们就被废除了。
被称为基督教会的第四个教会,口头上的确承认一位神,但承认的是三个位格的神,其中每个位格都单独或独自为神;因此,它承认一个分裂的三位一体,而不是统一于一个位格的一个三位一体。结果,三位神的观念在他们的脑海中固定下来,尽管他们口头上说“一位神”。此外,教会的教师或神学家根据他们在尼西亚议会之后编造的教义,教导说,人们应相信圣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这三者都是不可见的,因为在世界存在以先,他们就存在于一个相似的神性本质中。然而,如前所述,与一位不可见的神结合是不可能的;他们还不知道,这一位不可见的神已经降世,并取得人身,以便祂不仅可以救赎人类,还可以变得可见,从而与人结合。因为我们读到: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先知书经常宣称,耶和华自己要降世,成为救赎主;这也通过祂所取的人身发生了。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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