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6.如前所示,总的来说,地上从一开始就有四个教会,一个在大洪水之前,一个在大洪水之后,第三个是犹太教会,第四个就是所谓的基督教会。既然所有教会都取决于对一个神的承认,教会成员能与祂联结,既然这四个教会都缺乏这一真理,那么可知,有一个教会必取代这四个教会,它必认识并承认一个神。神在创造这个世界时,其圣爱的唯一目的,就是将人与祂自己,以及祂自己与人相联结,如此祂就可以与人同居。先前的教会缺乏这一真理,原因在于,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敬拜一位不可见的神,与这样的神结合是不可能的。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也是这样。犹太教会敬拜耶和华,祂本身也是不可见的神(出埃及记33:18-23),但耶和华神通过一个天使披戴了人的形式;祂以人的形式被摩西、撒拉、夏甲、基甸、约书亚,偶尔被先知看到过。这个人的形式是即将来临的主的代表,因为这是代表性的,所以该教会的每一个事物都具有象征意义。众所周知,献祭以及其它敬拜仪式,都象征即将到来的主,主降世后,它们就被废止了。
第四个,即所谓的基督教会,口头上的确承认一个神,但实际上承认三个位格,每个位格单独或独自是一位神,因而是分离的三位一体,而不是统一于一个位格的一个三位一体。因此,尽管“一个神”的说法常常挂在他们嘴上,但三个神的观念却紧紧粘附于他们的心智。此外,教会的神学家们通过自己特有的教义(该教义是他们在尼西亚公会后炮制出来的)教导说,人当相信圣父,圣子和圣灵,他们全是不可见的,因为在尘世拥有相同本质之前,他们就已经存在,然而,如上所述,与一位不可见的神联结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还不知道,这位不可见的神已降世披上人性,以便祂不仅能拯救人类,还变得可见,因此能与人类联结。因为我们读到:
道与神同在,神就是道。道成了肉身。(约翰1:1, 14)
在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全能的神、永在的父。(9:6)
先知书也频繁声称,耶和华自己要降到世间,作救世主,祂也是以他所披戴的人性这样做的。
47.启1:14.“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始和终端中的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人的头表示他生命的全部,而人生命的全部都与爱和智慧有关。因此,“头”表示智慧,同时表示爱。然而,由于没有智慧,就没有爱,没有爱,就没有智慧,所以“头”是指智慧的爱;当论及主时,“头”是指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在下文(AR 538, 568节),我们会从圣言说明“头”的这种含义。因此,既然“头”是指在其初始中的爱和同时的智慧,那么可推知,“头发”是指在其终端中的爱和智慧;由于此处“头发”论及人子,人子是圣言方面的主,所以“祂的头发”表示在圣言终端中的属于爱的神性良善和属于智慧的神性真理;圣言的终端就是那些包含在其字义中的事物。
人子或主的“头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这一点似乎是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的。这一点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5-49节)中所引用的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还说明,在以色列教会,“拿细耳人”代表在终端中的圣言,也就是圣言字义方面的主。因为在希伯来语,“拿细耳”是指头发,或一绺头发。由于这种代表,自母腹中就是一个拿细耳人的参孙在长发里拥有能力或力量。神性真理同样在圣言的字义中处于其能力,这一点可见于前面提到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7-49节)。因此,大祭司及其儿子也严禁剃头。由于这个原因,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碎,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以利沙和以利亚一样,代表圣言方面的主;“秃头”表示没有其终端的圣言,如前所述,这终端就是字义,而“熊”表示与圣言内义分离的圣言字义。在灵界,那些把它们分离的人从远处看,也像熊。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童子们遭遇这种事。也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秃头是最大的耻辱和极度悲伤的一个标志
因此,当以色列民族完全扭曲了圣言的字义时,为他们所作的哀歌是这样: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面貌比黢黑更黑,以致在街上无人认识。(耶利米哀歌4:7-8)
以西结书:
各头都光秃,各肩都磨破了毛发。(以西结书29:18).
同一先知书:
一切脸上都羞愧,一切头上都光秃。(以西结书7:18)
在以赛亚书(15:2)、耶利米书(48:37)和阿摩司书(8:10)中也是如此。由于以色列人通过虚假驱散了圣言的一切字义,所以先知以西结被吩咐以这种方式来代表这一点:
他要拿一把剃刀剃头,将头发的三分之一用火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击砍,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然后把它们扔在火中。(以西结书5:1-4等)
因此,在弥迦书,经上也说:
为了你所喜爱的儿子,要使你秃头,为你剪发,要扩大你的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离开了你。(弥迦书1:16)
“喜爱的儿子”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会的真正真理。由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代表巴比伦对圣言的歪曲和对其中一切真理的摧毁,所以有这样的事发生:
他的头发长长,好像鹰毛。(但以理书4:33)
由于“头发”表示圣言的神圣,所以论到拿细耳人,经上说: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那是离俗归神在他们的头上。(民数记6:1-21)因此,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怒气向以色列全家发作。(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在教会,这终端就是字义上的圣言,所以在但以理书,类似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Ancient of Days):
我观看,直到宝座垂下,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亘古常在者”是指主,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弥迦书: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城中虽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归我,在以色列中作掌权的,祂的根源出于亘古,出于永恒之日。(弥迦书5:2)
以及在以赛亚书,在那里,祂被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其它经文因太多而没有引用)可以明显看出,“白如羊毛和雪”的人子的“头”和“头发”是指在初始和终端中的爱和智慧的神性。既然“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那么可推知,所指的也是在初始和终端中的这圣言。否则,启示录在此描述主的头发和但以理书描述亘古常在者的头发,是出于什么目的呢?“头发”表示圣言的字义,这一点从那些在灵界的人身上很清楚地看出来。那些藐视圣言字义的人在那里看起来秃头,而那些热爱圣言字义的人在那里看起来拥有漂亮的头发。经上说“如羊毛和雪”,是因为“羊毛”表示终端中的良善,“雪”表示终端中的真理,如在以赛亚书(1:18);因为“羊毛”来自绵羊,而绵羊表示仁之良善,“雪”来自水,而水表示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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