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6.如前所示,总的来说,地上从一开始就有四个教会,一个在大洪水之前,一个在大洪水之后,第三个是犹太教会,第四个就是所谓的基督教会。既然所有教会都取决于对一个神的承认,教会成员能与祂联结,既然这四个教会都缺乏这一真理,那么可知,有一个教会必取代这四个教会,它必认识并承认一个神。神在创造这个世界时,其圣爱的唯一目的,就是将人与祂自己,以及祂自己与人相联结,如此祂就可以与人同居。先前的教会缺乏这一真理,原因在于,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敬拜一位不可见的神,与这样的神结合是不可能的。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也是这样。犹太教会敬拜耶和华,祂本身也是不可见的神(出埃及记33:18-23),但耶和华神通过一个天使披戴了人的形式;祂以人的形式被摩西、撒拉、夏甲、基甸、约书亚,偶尔被先知看到过。这个人的形式是即将来临的主的代表,因为这是代表性的,所以该教会的每一个事物都具有象征意义。众所周知,献祭以及其它敬拜仪式,都象征即将到来的主,主降世后,它们就被废止了。
第四个,即所谓的基督教会,口头上的确承认一个神,但实际上承认三个位格,每个位格单独或独自是一位神,因而是分离的三位一体,而不是统一于一个位格的一个三位一体。因此,尽管“一个神”的说法常常挂在他们嘴上,但三个神的观念却紧紧粘附于他们的心智。此外,教会的神学家们通过自己特有的教义(该教义是他们在尼西亚公会后炮制出来的)教导说,人当相信圣父,圣子和圣灵,他们全是不可见的,因为在尘世拥有相同本质之前,他们就已经存在,然而,如上所述,与一位不可见的神联结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还不知道,这位不可见的神已降世披上人性,以便祂不仅能拯救人类,还变得可见,因此能与人类联结。因为我们读到:
道与神同在,神就是道。道成了肉身。(约翰1:1, 14)
在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全能的神、永在的父。(9:6)
先知书也频繁声称,耶和华自己要降到世间,作救世主,祂也是以他所披戴的人性这样做的。
539.自我反省之后,人还有两项义务:祈求和忏悔。祈求应是这样:主满有怜悯,会恩赐抵制所悔改罪恶的力量,也会提供行善的倾向和情感,因为离了主,人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忏悔应是这样:人要看到、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恶,发现自己是个可怜的罪人。人既没必要在主面前罗列自己的罪,也没必要祈求它们被宽恕。没必要罗列罪,是因为他已省察并在自己身上看到这些罪,因此它们便呈现在主面前,因为它们呈现在人自己面前。主还引导此人自我反省,使罪恶暴露,激起难过的情绪,连同停止罪恶、开启新生活的努力。
之所以不必向主祈求罪得赦免,原因有二:其一,罪无法被抹除,只能被移走;只要人随后停止罪恶,开启新生活,它们就会被移走。因为每种恶周围都粘附着如同一个“群团”那样的无数欲望;当人允许自己被改造与重生时,它们只能逐渐、而无法瞬间被移走。其二,主因是怜悯本身,故会赦免每个人的罪,甚至连一个罪也不归到人身上。因为主说:“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罪被废除了;因为当彼得问,他该饶恕弟兄的罪过几次?到七次可以吗?主说:
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马太福音18:21-22)
那么,主还有什么不能做的呢?然而,对于饱受良心折磨的人来说,为了减轻负担、获得赦免而在教会牧师面前列举自己的罪过,这没什么坏处;因为他会由此形成省察自己,并反思每日邪恶的习惯。不过,这种忏悔是属世的,而上面所描述的忏悔是属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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