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这个新教会是迄今为止存在于地球上的所有教会的王冠
786.前面(TCR 760节)已经说明,总的来说,这个地球上从一开始有四个教会,第一个在大洪水之前,第二个在大洪水之后,第三个被称为以色列教会,第四个被称为基督教会。由于所有教会都取决于对一位神的认识和承认,教会之人能与这一位神结合,而这四个教会没有一个拥有这一真理,所以可推知,必有一个教会接替这四个教会,这个教会将认识并承认一位神。当神创造这个世界时,祂的神性之爱的唯一目的,就是将人与祂自己结合,并将祂自己与人结合,从而与人同住。以前的教会并没有这个真理,因为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敬拜一位不可见的神,与不可见的神结合是不可能的;而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也是如此;以色列教会敬拜耶和华,耶和华本身也是一位不可见的神(出埃及记33:18-23),但祂在一个人的形式之下,耶和华神藉着一位天使披上这个形式;祂以该形式向摩西、亚伯拉罕、撒拉、夏甲、基甸、约书亚显现,有时也向先知显现。这人的形式代表了即将降临的主;由于这是代表,所以他们教会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成了代表。众所周知,他们的祭祀,以及与他们的敬拜有关的其它一切,都代表即将降临的主,当主降临时,它们就被废除了。
被称为基督教会的第四个教会,口头上的确承认一位神,但承认的是三个位格的神,其中每个位格都单独或独自为神;因此,它承认一个分裂的三位一体,而不是统一于一个位格的一个三位一体。结果,三位神的观念在他们的脑海中固定下来,尽管他们口头上说“一位神”。此外,教会的教师或神学家根据他们在尼西亚议会之后编造的教义,教导说,人们应相信圣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这三者都是不可见的,因为在世界存在以先,他们就存在于一个相似的神性本质中。然而,如前所述,与一位不可见的神结合是不可能的;他们还不知道,这一位不可见的神已经降世,并取得人身,以便祂不仅可以救赎人类,还可以变得可见,从而与人结合。因为我们读到: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先知书经常宣称,耶和华自己要降世,成为救赎主;这也通过祂所取的人身发生了。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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