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6.如前所示,总的来说,地上从一开始就有四个教会,一个在大洪水之前,一个在大洪水之后,第三个是犹太教会,第四个就是所谓的基督教会。既然所有教会都取决于对一个神的承认,教会成员能与祂联结,既然这四个教会都缺乏这一真理,那么可知,有一个教会必取代这四个教会,它必认识并承认一个神。神在创造这个世界时,其圣爱的唯一目的,就是将人与祂自己,以及祂自己与人相联结,如此祂就可以与人同居。先前的教会缺乏这一真理,原因在于,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敬拜一位不可见的神,与这样的神结合是不可能的。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也是这样。犹太教会敬拜耶和华,祂本身也是不可见的神(出埃及记33:18-23),但耶和华神通过一个天使披戴了人的形式;祂以人的形式被摩西、撒拉、夏甲、基甸、约书亚,偶尔被先知看到过。这个人的形式是即将来临的主的代表,因为这是代表性的,所以该教会的每一个事物都具有象征意义。众所周知,献祭以及其它敬拜仪式,都象征即将到来的主,主降世后,它们就被废止了。
第四个,即所谓的基督教会,口头上的确承认一个神,但实际上承认三个位格,每个位格单独或独自是一位神,因而是分离的三位一体,而不是统一于一个位格的一个三位一体。因此,尽管“一个神”的说法常常挂在他们嘴上,但三个神的观念却紧紧粘附于他们的心智。此外,教会的神学家们通过自己特有的教义(该教义是他们在尼西亚公会后炮制出来的)教导说,人当相信圣父,圣子和圣灵,他们全是不可见的,因为在尘世拥有相同本质之前,他们就已经存在,然而,如上所述,与一位不可见的神联结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还不知道,这位不可见的神已降世披上人性,以便祂不仅能拯救人类,还变得可见,因此能与人类联结。因为我们读到:
道与神同在,神就是道。道成了肉身。(约翰1:1, 14)
在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全能的神、永在的父。(9:6)
先知书也频繁声称,耶和华自己要降到世间,作救世主,祂也是以他所披戴的人性这样做的。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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