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5.一切事物皆有内在和外在,外在取决于内在,如同身体取决于灵魂;对世上所知事物的正确认识会证实这一点。这在人里面是显而易见的:整个人体来自人的心智,因此出自人的一切都有内在和外在。心智的意愿部分存在于一切行为中,心智的觉知部分则存在于一切话语中,同样存在于一切感觉中。所有鸟类和动物,甚至所有昆虫和蠕虫,都有内在和外在。所有树、植物和幼苗,甚至所有石头和尘土也是如此。举几个例子就足以说明这一点,如幼虫,蜜蜂和尘土。正是幼虫的内在驱动它的外在去作蛹,后来变成蝴蝶飞出去。正是蜜蜂的内在驱动它的外在吸食花蜜,并建造如此奇妙的蜂巢。驱动尘土外在的正是它的内在;这内在努力使种子发育,从自己里面发出某种东西进入种子的至内在,使它生长。这内在一直伴随种子成长,直到结出新种子。拥有内在和外在的性质相反的事物同样如此。例如蜘蛛,它那驱动外在的内在也有构织精巧蛛网的能力和倾向,蜘蛛呆在这网中央等候飞到网上的苍蝇,并吃掉它们。一切害虫、蛇,以及森林里的野兽都一样。一切没有宗教信仰、狡猾和奸诈的人也是如此。
718.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歪曲和玷污。这从“用尾巴拖拉”、“第三部分”和“天上星辰”的含义清楚可知:“用尾巴拖拉”当论及“龙”时,是指歪曲和玷污(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第三部分”表示全部或所有,论及真理(参看AE 384, 506节);“天上星辰”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也可参看AE 72, 402节),因而也指真理,因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就是属世人的真理,理性和属灵人由此拥有聪明。由此明显可知,“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当论及龙时,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
这就是含义,因为“龙”一般表示所有承认并阅读圣言,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将生活,也就是仁爱与信仰分离了,以为只思想圣言中的那些事物,说服自己相信他们通过以信靠和信心从圣言思想并谈论某些东西就会得救,相信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是唯信,而不是生活或行为的任何东西,就足够了;这些人由“龙”来表示(可参看AE 714节)。为了从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这些人提出了一些提到信并论述信的经文;而提到仁与爱,并谈到行为的经文,他们却通过把它们用于唯信而败坏了,从而歪曲了圣言,而圣言从头到尾都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就表示对圣言真理的这种歪曲和玷污。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尾巴是大脑经由背部脊柱的延续,是背部脊柱的附属物;因此,它会根据属世人的渴望和欲望被头部和身体移动。因此,尾巴的动作是从感官人所处的爱之快乐流出的结果,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尾巴”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可参看AE 559节)。无论是说感官人的爱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还是说感官层如此行,都一样,因为感官层喜欢为身体和世界、因而照着自己的秉性生活;它感知这种生活,却不感知内在生活,所以否认内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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