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5.一切事物皆有内在和外在,外在取决于内在,如同身体取决于灵魂;对世上所知事物的正确认识会证实这一点。这在人里面是显而易见的:整个人体来自人的心智,因此出自人的一切都有内在和外在。心智的意愿部分存在于一切行为中,心智的觉知部分则存在于一切话语中,同样存在于一切感觉中。所有鸟类和动物,甚至所有昆虫和蠕虫,都有内在和外在。所有树、植物和幼苗,甚至所有石头和尘土也是如此。举几个例子就足以说明这一点,如幼虫,蜜蜂和尘土。正是幼虫的内在驱动它的外在去作蛹,后来变成蝴蝶飞出去。正是蜜蜂的内在驱动它的外在吸食花蜜,并建造如此奇妙的蜂巢。驱动尘土外在的正是它的内在;这内在努力使种子发育,从自己里面发出某种东西进入种子的至内在,使它生长。这内在一直伴随种子成长,直到结出新种子。拥有内在和外在的性质相反的事物同样如此。例如蜘蛛,它那驱动外在的内在也有构织精巧蛛网的能力和倾向,蜘蛛呆在这网中央等候飞到网上的苍蝇,并吃掉它们。一切害虫、蛇,以及森林里的野兽都一样。一切没有宗教信仰、狡猾和奸诈的人也是如此。
56.(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神是全能的,因为祂凭自己凡事都能作,其它一切皆从祂那里获得行动的能力。神的能力和祂的意愿是一;由于祂只意愿良善,故祂只会行善事。在灵界,没人能做违背他意愿的事;这种制约缘于神,因为祂的能力和意愿是一。而且,神是良善本身,所以祂在行善时就在自己里面,不可能走出祂自己。由此明显可知,祂的全能在善行的气场内行进和作工,这个气场是无限的。因为该气场从至内在发出,充满整个宇宙及其中万有,并通过至内在统治它自身之外的事物,以至于它们照自己的秩序法则与它联结起来。即便没有联结,它仍会维持它们,竭尽全力使其恢复到与普遍秩序和谐一致的秩序中。神以其全能居于这普遍秩序,并照该秩序行事。否则,它们就会与神分离;即便如此,祂仍通过至内在维持它们。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全能决不会背离自己,以至于触及任何邪恶,也不会通过自己促成任何邪恶,因为邪恶会自动远离。结果,邪恶与祂完全绝缘,并被丢入地狱。地狱与祂所在的天堂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从这些考虑可以看出,那些认为、甚至相信,尤其教导神会谴责、咒诅人,将他丢入地狱,使他的灵魂注定永死,报复、发怒或惩罚人的人何等疯狂。祂甚至不能向人掩面、皱眉。这些及类似行为有违祂的本质,而违反祂的本质就是违反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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