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5.一切事物皆有内在和外在,外在取决于内在,如同身体取决于灵魂;对世上所知事物的正确认识会证实这一点。这在人里面是显而易见的:整个人体来自人的心智,因此出自人的一切都有内在和外在。心智的意愿部分存在于一切行为中,心智的觉知部分则存在于一切话语中,同样存在于一切感觉中。所有鸟类和动物,甚至所有昆虫和蠕虫,都有内在和外在。所有树、植物和幼苗,甚至所有石头和尘土也是如此。举几个例子就足以说明这一点,如幼虫,蜜蜂和尘土。正是幼虫的内在驱动它的外在去作蛹,后来变成蝴蝶飞出去。正是蜜蜂的内在驱动它的外在吸食花蜜,并建造如此奇妙的蜂巢。驱动尘土外在的正是它的内在;这内在努力使种子发育,从自己里面发出某种东西进入种子的至内在,使它生长。这内在一直伴随种子成长,直到结出新种子。拥有内在和外在的性质相反的事物同样如此。例如蜘蛛,它那驱动外在的内在也有构织精巧蛛网的能力和倾向,蜘蛛呆在这网中央等候飞到网上的苍蝇,并吃掉它们。一切害虫、蛇,以及森林里的野兽都一样。一切没有宗教信仰、狡猾和奸诈的人也是如此。
21.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耶和华神是存在自身,因为祂是自有,自永恒到永恒,都是万物独一无二的最初源头,没有祂,万物皆不存在。在此而非其它意义上,祂是初、是终,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不可以说祂的存在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这样的说法就暗含了某种在先之物,因而暗含了时间;而时间并不适用于被称为来自永恒的无限的无限者;它还暗示另有一位本身是神的神,因而暗示来自神的神,或神形成祂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祂既不是非被造的,也不是无限的,因为这样祂要么通过祂自己,要么通过另一个而使自己成为有限。由神是存在本身的事实可推知,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和生命本身,正是祂是万物的源头,每个事物若要存在,必与祂有关。神之所以是神,是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这从主在约翰福音(5:26)和以赛亚书中的话明显可知:
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 4:24)
祂是独一无二的神,除祂之外再没有别神。(以赛亚书45:14,15,21,22;何西阿书13:4)
神不仅是存在本身,还是彰显本身。原因在于,没有彰显的存在什么也不是,同样,彰显若非来自存在什么也不是。因此,一个所在之处,另一个必在。实质和形式也一样。形式没有实质无法存在;实质若没有形式,就无法被赋予任何属性,没有任何属性之物本身什么也不是。在此采用的术语是存在和彰显,而非本质和实体,是因为必须区分存在和彰显,以及本质和实体,就象区分在先者和在后者,在先者比在后者更为普遍。无限和永恒适用于神性存在;而圣爱与圣智,以及经由这二者而来的全能和全在则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实体。这些主题将在适当地方予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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