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4.按照神性秩序,在建立地上的一个新教会之前,先要形成一个新天堂,因为教会是内在和外在的,内在教会与天堂里的教会,因而与天堂本身构成一体;内在必先于外在而形成,然后外在通过内在形成。这在世上的神职人员中间是众所周知的。构成人里面的教会内在的新天堂越增长,新耶路撒冷,即新教会,就越从它那里降下来。因此,这不可能在一瞬间发生,而是在前教会的虚假被移除的程度内发生。因为新事物不能进入之前已经植入虚假的地方,除非这些虚假先被根除,这将发生在神职人员身上,同样发生在平信徒身上。因为主说:
没有人把新酒装在旧皮袋里,否则皮袋就会胀破,酒就漏出来,惟独把新酒装在新皮袋里,两样就都保全了。(马太福音9:17; 马可福音2:22; 路加福音5:37-38)
这些事只有在时代的完结才会发生,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结束,这一点可从主的这些话看出来:
耶稣说,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在人睡觉的时候,他的仇敌来,把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仆人来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他说,不必,恐怕薅稗子的时候,连麦子也与它们一起连根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我的仓里。收割的时候就是时代的完结;正如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时代的完结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24-30, 39-40)
此处“麦子”是指新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稗子”是指前教会的虚假和邪恶。在本章头几节(TCR 753-756节)可以看到,“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结束。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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