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3.教会是主的,由于善与真之间的属灵婚姻,所以主被叫做新郎和丈夫,教会被叫做新娘和妻子。基督徒通过圣言皆熟知这一点,尤其通过以下经文,即约翰论及主的话:
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故此我这喜乐满足了。(约翰3:29)
耶稣说,只要新郎与宾客在一起,宾客就不会哀痛。(马太9:15; 马可2:19-20; 路加5:34-35)
我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 21:2)
天使对约翰说:你来,我要把新娘,就是羔羊的妻,指示你,他从山上把圣城耶路撒冷指示他。(启示录21:9-10)
因为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 9)
我是大卫的根,又是他的后裔。我是明亮的晨星。圣灵和新妇都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示录22:16-17)
390.记事六:
在灵界的北部地区,我听见似有汹涌澎湃的流水声,于是就朝那方向走去。当我走近时,喧闹声停止了,换成了仿佛一大群人的嘈杂声。然后,我看到一幢满是破洞的建筑,四围有墙,嘈杂声就是从这里发出的。我上前去,见有一个守门人在那里。我问他那里是些什么人。他说,他们是智者中的智者,正在辩论超自然的话题。他是出于自己简单的信仰说这话的。“我可以进去吗?”我问。“可以,不过,别说话。”我得到许可,准许让非基督徒与我站在门口。于是我就进去了。看哪,这是一个圆形剧场,中间有一个讲坛,一群所谓的智者正在讨论他们信仰的奥秘。此时讨论的主题或命题是,人在因信称义的状态下,或在行为后信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善事,是否是宗教信仰的善事。他们一致强调,他们所说的宗教良善是指有助于救恩的良善。
辩论非常激烈。不过,占优势的那些人说,人在信的状态或过程中所行之善,只不过是道德之善;这些善行有助于世俗的成功,但无助于救恩,唯独信有帮助。他们是这样证实的:“倚靠人意愿的良善怎能与白白的恩典相连呢?出于人的善怎能与基督的功德挂钩呢?基督的功德不是救恩的唯一途径吗?人的作为如何能与圣灵的作为连接呢?圣灵不是无需人的帮助就能行一切事吗?这三者不是因信称义行为中唯一有效的方法,并且依旧是信的状态及其发展中唯一有效的方法吗?所以,人所行的额外良善绝不可被称为宗教良善,就象前面说的,它无助于救恩。若有人为得救而行这样的善,就会有人的意愿在其中,而人的意愿必视这善为一件功德,那么倒不如叫它宗教邪恶更恰当些。
有两个非基督徒站在门厅守门人旁边,听到这些话后,一个对另一个说:“这些人没有宗教信仰。谁不明白,所谓宗教信仰就是为了神的缘故,因而与神一起并出于神而向邻人行善?”另一个则说:“他们的信冲昏了他们的头脑。”然后,他们向守门人打这些人是谁。守门人说:“他们是有智慧的基督徒。”“胡说,”他们说,“你在撒谎。他们分明是演员,从他们说话的方式就能判断出来。”于是,我离开了。我来到这幢建筑,以及他们谈论这些话题和我所描述的这一切,都是主神性指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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