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3.教会是主的,由于善与真之间的属灵婚姻,所以主被叫做新郎和丈夫,教会被叫做新娘和妻子。基督徒通过圣言皆熟知这一点,尤其通过以下经文,即约翰论及主的话:
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故此我这喜乐满足了。(约翰3:29)
耶稣说,只要新郎与宾客在一起,宾客就不会哀痛。(马太9:15; 马可2:19-20; 路加5:34-35)
我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 21:2)
天使对约翰说:你来,我要把新娘,就是羔羊的妻,指示你,他从山上把圣城耶路撒冷指示他。(启示录21:9-10)
因为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 9)
我是大卫的根,又是他的后裔。我是明亮的晨星。圣灵和新妇都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示录22:16-17)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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