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82

782.由神那里从天

782.由神那里从天而降的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章)表示新教会,原因在于,耶路撒冷是迦南地的都城,圣殿和祭祀的圣坛就在那里,并且一年三次在那里举行拜神仪式,届时全地的所有男子都要参加;还因为主就在耶路撒冷,在它的圣殿中施行教导,后来也是在那里荣耀了祂的人性。这就是为何“耶路撒冷”表教会的原因。“耶路撒冷”表教会,这一点从旧约中关于主建立新教会的预言显而易见,因为它在预言中被称为“耶路撒冷”。
  只需引用经文本身,拥有内在理智者就能明白,“耶路撒冷”表教会。经文如下: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事不再被记念。看哪,我造耶路撒冷为人所喜,造其中的居民为人所乐;我必因耶路撒冷欢喜,因我的百姓快乐。那时,豺狼必与羊羔同食;在我圣山的遍处,它们都不伤人、不害物。(以赛亚65:17-19, 25)
  我因锡安必不静默,为耶路撒冷必不息声,直到他的公义如光辉发出,他的救恩如明灯发亮。那时,列国必见你的公义,列王必见你的荣耀。你必得新名的称呼,是耶和华亲口所起的。你在耶和华的手中要作为华冠,在你神的掌上必作为王冕。耶和华喜悦你,你的地将要婚嫁。看哪,你的拯救者来到;看哪,他的赏赐在他那里;人必称他们为圣民,为耶和华的赎民;你也必称为被眷顾不撇弃的城。(以赛亚 62:1-4, 11-12)
  锡安啊,兴起!兴起!披上你的能力。圣城耶路撒冷啊,穿上你华美的衣服!因为从今以后,未受割礼、不洁净的,必不再进入你中间。耶路撒冷啊,要抖下尘土,起来坐在位上!到那日,我的百姓必知道我的名,因为说这话的就是我;看哪,是我!耶和华安慰了他的百姓,救赎了耶路撒冷。 (以赛亚52:1, 2, 6, 9)
  锡安的女子啊,应当歌唱!耶路撒冷的女子啊,应当满心欢喜快乐!以色列的王耶和华在你中间,你必不再惧怕灾祸;他必因你欢欣喜乐,默然爱你,且因你喜乐欢唱;我必使你们在地上的万民中有名声,得称赞。(西番雅书 3:14-17, 20)
  你的救赎主耶和华如此说,耶路撒冷必有人居住。(以赛亚44:24, 26)
  耶和华如此说:我必回到锡安,住在耶路撒冷中;耶路撒冷必称为真理的城,耶和华的山必称为圣山。(撒迦利亚书8:3, 20-23)
  那时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且又住在锡安我的圣山,耶路撒冷必成为圣;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耶路撒冷必存到万代。(约珥书3:17-21)
  到那日,耶和华发生的苗必华美尊荣,地的出产必为以色列逃脱的人显为荣华茂盛。主以公义的灵,和焚烧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中杀人的血除净,那时,剩在锡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必称在耶路撒冷生命册上记名的为圣。(以赛亚4:2, 3,4)
  末后的日子,耶和华殿的山必坚立,超乎诸山;因为训诲必出于锡安,耶和华的言语必出于耶路撒冷。(弥迦书4:1, 2, 8)
  那时,人必称耶路撒冷为耶和华的宝座,万国必到耶路撒冷,在耶和华立名的地方聚集;他们必不再随从自己顽梗的恶心行事。(耶利米书3:17)
  你要看锡安──我们守圣节的城;你的眼必见耶路撒冷为安静的居所,为不挪移的帐幕;橛子永不拔出;绳索一根也不折断。(以赛亚33:20)(还有别处,见于以赛亚书24:23; 37:32; 66:10-14;撒迦利亚书12:3, 6-10; 14:8, 11, 12, 21; 玛拉基书 3:4; 诗篇122:1-7; 137:4-6)
  在此,“耶路撒冷”表主即将建立的教会,并非指犹太人所居住的耶路撒冷,这一点从引用的经文所描述的细节明显可知。例如,耶和华神要造新天新地,那时,也要造耶路撒冷,她必作为华冠和王冕;她必被称为圣和真理的城,耶和华的宝座,安静的居所,为不挪移的帐幕。还说,豺狼必与羊羔同食;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它必存到万代等等。论及她的百姓则说,他们圣洁,每个人都被记在生命册上,被称为耶和华所救赎的。此外,所有这些经文都在阐述主的到来,尤其祂的第二次降临,届时会有如此处所描述的耶路撒冷;因为之前她没有婚嫁,即没有成为新娘和羔羊的妻,如在启示录中所描述的新耶路撒冷那样。
  先前的教会(即当今教会)在但以理书中以“耶路撒冷”来表示,以下经文描述了它的初期:
  你当知道、当明白,从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时候,必有七个七和六十二个七。正在艰难的时候,耶路撒冷城连街带濠都必重新建造。(但以理书9:25)
  以下经文则描述了它的末期:
  最后那行毁坏可憎的如飞而来;并且有忿怒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结局。(但以理书 9:27)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指的就是最后这段经文:
  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读这经的人须要会意)。(马太 24:15)
  上述经文中的“耶路撒冷”并非表示犹太人所居的耶路撒冷,这一点从说它已完全丧失,注定被毁灭的经文可以证实(如见于耶利米书5:1; 6:6, 7; 7:17-34; 8:6-22; 9:10-22; 13:9, 10, 14; 14:16; 耶利米哀歌1:8, 9, 17; 以西结书4; 5:9-17; 12:8, 19; 15:6-8; 16; 23;马太福音 23:37, 38; 路加19:41-44; 21:20- 22; 23:28-30; 除此之外的其它经文);也可从论及“所多玛”的经文看出来(以赛亚书3:9;耶利米书 23:14;以西结书16:46, 48等等)。
  

诠释启示录 #102

102a.“曾为我的

102a.“曾为我的名劳苦”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这从耶和华或主的“名”和“劳苦”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或主的“名”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参看《属天的奥秘》,2628, 6887节),在相对意义上是指敬拜主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因为这些就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事物(AC 2724, 3006, 6674, 9310节);“劳苦”是指用心智和热情去努力,好叫这些事物可以被认识和承认;因为当论及那些投入研究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人时,“劳苦”就表示这一点。由此可知“曾为我的名劳苦”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与主有关的知识或认知就是属于爱和信的一切事物。

圣言的许多经文说“为耶和华的名”、“为主的名”、“为耶稣基督的名”、“神的名应当成圣”,等等。那些思维不超越字义的人以为所指的只是名字;但所指的不是名字,乃是敬拜主所藉由的一切;这一切都与爱和信有关。因此,在圣言中,“主的名”表示敬拜祂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但在此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因为这是说给那些仅热情研究这些知识或认知之人的。

“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不是指名字本身,而是指爱和信的一切事物,这是由于灵界。在灵界,世上所用的名字是说不出来的;所论及之人的名字是从对所有关于他们所知道的一切事物的概念中形成的,这些事物合并成一个词。在灵界,名字以这种方式来表达;这就是为何灵界的名字和其它所有事物一样,都是属灵的。“主”和“耶稣基督”这些名字在那里甚至不像在世上那样能说出来,取代这些名字的,是一个从对关于祂所知道并相信的一切事物的概念中形成的名字;这个概念是由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构成的。这是因为这些事物总体上就是他们里面的主;事实上,主在来自祂的爱与信之良善中与每个人同在。情况就是如此,所以那里的每个人在对主之爱和对主之信方面的品质立刻就能得知,只要他用一个属灵的词语或属灵的名字说出“主”或“耶稣基督”。这就是为何那些没有对主的爱或信的人无法说出祂的名字,也就是说,无法形成祂的任何属灵名字。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在圣言中,耶和华、主,或耶稣基督的“名”不是指名字,而是指敬拜祂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

因此,为免得许多人所持的以下观点占上风,即单单耶稣基督的名字,没有对祂的爱或信,因而没有爱和信存在所藉由的知识或认知,有助于救恩,我在此从圣言引用一些提到“为祂的名”和“奉祂名”等的经文,那些深入思考的人从中可以看出,所指的,不仅仅是名字;马太福音:

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 10)

同一福音书: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12)

同一福音书:

当耶稣在耶路撒冷的时候,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马太福音:

奉主名来的,当受祝福。(马太福音21:9; 23:39; 路加福音13:35; 19:38)

同一福音书: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至于为主的名所撇下的“房屋、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奉我的名求”是指出于爱和信求。路加福音: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他;你们不要跟从他们。(路加福音21:8; 马可福音13:6)

“冒我的名来”和“说,我是他”是指宣扬虚假并说它们是真理,从而误导人。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马太福音24:5, 11, 23–27)

因为“耶稣”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基督”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属天的奥秘》,3004–3005, 3009, 5502节),不是基督表示不是神性真理,而是虚假。

新约中“主的名”和旧约中“耶和华的名”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旧约中的耶和华就是主。因此,以赛亚书上说: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称谢耶和华,求告祂的名。(以赛亚书12:4)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啊,我们等候你;我们灵魂的渴望是你的名,就是你那可记念的名。我们要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8, 13)

又:

他必从日出之地求告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玛拉基书1:11)

以赛亚书:

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我形成了他。(以赛亚书43:7)

弥迦书:

众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申命记:

不可妄称你神的名;因为妄称祂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申命记5:11)

又:

耶和华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奉耶和华的名事奉和祝福。(申命记10:8)

又:

他们要在一个地方敬拜耶和华,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申命记12:5, 11, 13, 14, 18, 26; 16:2, 6, 11, 15, 16)

“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表示那里将有来自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敬拜。这一切在耶路撒冷成就;因此,“耶路撒冷”表示在教义和敬拜方面的教会(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节)

102b.由于“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在灵义上表示来自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一切敬拜,所以“耶和华的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原因在于,爱与信的一切都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耶和华的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以赛亚书:

我要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列族的光。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耶和华说,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由此清楚可知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这句话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要被视为神圣,并受到敬拜。

由于“主的名”表示这些事物,所以下面的经文表示什么是显而易见的;约翰福音:

羊的牧人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10:3)

路加福音:

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加福音10:20)

启示录: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启示录3:4)

人若不知道在圣言中,名字表示什么,就不可能知道当如何理解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

人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的赏赐,人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的赏赐。无论何人,只因门徒的名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必不失他的赏赐。(马太福音10:41, 42)

“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因门徒的名给喝”表示为了真理而爱真理、为了良善而爱良善、出于信之真理践行仁爱。因为“先知”表示真理,“义人”表示良善,“门徒”表示源于真理的良善;“给凉水喝”是指出于服从践行仁爱;“因他们的名”是指为了他们的品质,因而为了这些事物。若不知道名字表示什么,谁能明白这些东西呢?

为了真理而热爱和实行真理,为了良善而热爱和实行良善,就是为了真理和良善,而非自己的名声、荣誉或利益而拥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对真理和良善的这种情感是一种真正的属灵情感;但为了自己的名声、荣誉或利益而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是一种纯属世情感。由于那些为了真理和良善,或因它们是真理和良善而热爱真理和良善的人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所以经上说他们“必得先知的赏赐”和“义人的赏赐”;这句话表示他们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这种情感拥有赏赐在自己里面,因为它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天堂的幸福就在对不以回报为目的,因而为了真理和良善而热爱和实行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中(参看《属天的奥秘》,6388, 6478, 9174, 9984节);“先知”表示一个教导真理的人,因而在从人抽离出来的意义上也表示被教导的真理(AC 2534, 7269节);“义人”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AC 2235, 9857节);“门徒”表示源于真理的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AC 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给喝”是指在信之良善和真理上进行教导,因而是指践行仁爱(AC 3069, 3772, 4017—4018, 8562, 9412节);名字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AC 144—145, 1754, 1896, 2009, 3237节);因此,“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表示敬拜主所藉由的一切品质(AC 2724, 3006, 6674, 9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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