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0.主为了不断与我同在,已将祂的圣言灵义展现给我,其中的圣真就在自己的光中,主不断在这光里。因为祂只以灵义,而非其它任何方式呈现在圣言中。祂藉灵义之光进入被字义遮蔽的阴影。这好比阳光穿透其间的云层。如上所述,圣言字义就象云,灵义就是荣耀,主自己就是发光的太阳,因此主就是圣言。从以下经文清楚可知,主驾云降临时满带的荣耀(马太24:30)表示在自己光里的圣真,圣言灵义就在这圣真的光明中:
有人声在旷野喊着说,预备耶和华的路;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以赛亚40:3, 5)
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升起来照耀你。(以赛亚60:1到末尾)
我立你作人民的约,作异教徒的光,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以赛亚42:6, 8; 48:11)
你的光就必发现如早晨的光;耶和华的荣光必作你的后盾。(以赛亚 58:8)
全地要被耶和华的荣耀充满。(民数记14:21; 以赛亚6:1-3; 46:18)
太初有道;在祂里面有生命,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光是真光。道成了肉身,我们见过祂的荣光,正是从父而来的独生子的荣光。(约翰1:1, 4, 9, 14)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诗篇. 19:1)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列国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 21:23, 24)等等。
“荣耀”表完满的圣真,因为天堂的一切荣光都来自主发出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光,本质上就是圣真。
96.“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这从“七星”和“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节);“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东西,或它们来自祂(参看AE 72, 79节)。因此,“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这句话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主。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是因为“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金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表明所论述主题的一个神性特征就这样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也在接下来对教会的描述前面,启示录2:8, 12, 18; 3:1, 7, 14)。这些特征之所以如此放在前面,是因为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便可以从那里取得要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的东西,为见证和纪念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事实上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因为构成教会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
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东西不能抵达人,因为祂的神性本身是不可见的,因而不落在思维里面,不落在思维里面的,也不落在信里面;因为信的一切都必须是思维的对象。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和从这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此处之所以首先论述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是因为它们是教会的最初事物;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属于教会的知识或认知,没有人能被引入构成教会的信和仁(参看《天堂与地狱》356节后面摘自《属天的奥秘》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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