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80

780.主为了不断与

780.主为了不断与我同在,已将祂的圣言灵义展现给我,其中的圣真就在自己的光中,主不断在这光里。因为祂只以灵义,而非其它任何方式呈现在圣言中。祂藉灵义之光进入被字义遮蔽的阴影。这好比阳光穿透其间的云层。如上所述,圣言字义就象云,灵义就是荣耀,主自己就是发光的太阳,因此主就是圣言。从以下经文清楚可知,主驾云降临时满带的荣耀(马太24:30)表示在自己光里的圣真,圣言灵义就在这圣真的光明中:
  有人声在旷野喊着说,预备耶和华的路;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以赛亚40:3, 5)
  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升起来照耀你。(以赛亚60:1到末尾)
  我立你作人民的约,作异教徒的光,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以赛亚42:6, 8; 48:11)
  你的光就必发现如早晨的光;耶和华的荣光必作你的后盾。(以赛亚 58:8)
  全地要被耶和华的荣耀充满。(民数记14:21; 以赛亚6:1-3; 46:18)
  太初有道;在祂里面有生命,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光是真光。道成了肉身,我们见过祂的荣光,正是从父而来的独生子的荣光。(约翰1:1, 4, 9, 14)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诗篇. 19:1)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列国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 21:23, 24)等等。
  “荣耀”表完满的圣真,因为天堂的一切荣光都来自主发出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光,本质上就是圣真。

诠释启示录 #525

525.“日头的第三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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