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0.为了不断与我同在,主向我揭示了祂圣言的灵义,灵义上的神性真理就在自己的光中;祂不断以这光同在。因为主只通过灵义存在于圣言中;祂通过灵义之光进入字义的模糊或阴影;这就像当白天阳光穿过中间的云层时发生的情形。前面(TCR 776节)说明,圣言的字义就像云,灵义就是荣耀,主自己是光所来自的太阳,因此主就是圣言。主降临的“荣耀”(马太福音24:30)表示在自己光中的神性真理,圣言的灵义就在这光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以赛亚书:
在沙漠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路;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一切肉体都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3, 5)
又:
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升起照耀你。(以赛亚书60:1至末尾)
又:
我要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48:11)
又:
你的光必暴发如破晓;耶和华的荣耀必招聚你。(以赛亚书58:8)
民数记:
全地都要充满耶和华的荣耀。(民数记14:21; 以赛亚书6:1-3; 46:18)
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 4, 9, 14)
诗篇: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诗篇19:1)
启示录:
神的荣耀光照圣耶路撒冷,她的羔羊是灯,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 24)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荣耀”表示在其完全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天堂,一切壮丽的事物都来自从主发出的光,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
30.此外,没有人是基于属世人受审判的;因此,只要他活在自然界,就不会受审判,因为这时,人还活在属世身体,即肉体里面。相反,每个人都是基于属灵人受审判的;因此,对每个人的审判发生在他进入灵界之时,因为那时,人活在属灵身体里面。受审判的,是人里面的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属世人无法被定罪,因为它不是凭自己活着,仅仅是一个仆人或工具,属灵人通过它行动而已(参看24节)。也正因如此,当人们脱去属世身体,披上属灵身体时,审判就在他们身上执行。再者,当人在属灵身体里面时,其他人就能实际看见他真实的爱和信是什么样,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的一个化身,不仅在脸和身体上是这样,在言语和行为上也是这样(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481节)。这就是为何在灵界,所有人的品质都能被识别出来,每当主乐意时,他们就立即分开。从这几点也可以看出,审判发生在灵界,而非自然界或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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