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0.主为了不断与我同在,已将祂的圣言灵义展现给我,其中的圣真就在自己的光中,主不断在这光里。因为祂只以灵义,而非其它任何方式呈现在圣言中。祂藉灵义之光进入被字义遮蔽的阴影。这好比阳光穿透其间的云层。如上所述,圣言字义就象云,灵义就是荣耀,主自己就是发光的太阳,因此主就是圣言。从以下经文清楚可知,主驾云降临时满带的荣耀(马太24:30)表示在自己光里的圣真,圣言灵义就在这圣真的光明中:
有人声在旷野喊着说,预备耶和华的路;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以赛亚40:3, 5)
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升起来照耀你。(以赛亚60:1到末尾)
我立你作人民的约,作异教徒的光,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以赛亚42:6, 8; 48:11)
你的光就必发现如早晨的光;耶和华的荣光必作你的后盾。(以赛亚 58:8)
全地要被耶和华的荣耀充满。(民数记14:21; 以赛亚6:1-3; 46:18)
太初有道;在祂里面有生命,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光是真光。道成了肉身,我们见过祂的荣光,正是从父而来的独生子的荣光。(约翰1:1, 4, 9, 14)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诗篇. 19:1)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列国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 21:23, 24)等等。
“荣耀”表完满的圣真,因为天堂的一切荣光都来自主发出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光,本质上就是圣真。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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