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0.为了不断与我同在,主向我揭示了祂圣言的灵义,灵义上的神性真理就在自己的光中;祂不断以这光同在。因为主只通过灵义存在于圣言中;祂通过灵义之光进入字义的模糊或阴影;这就像当白天阳光穿过中间的云层时发生的情形。前面(TCR 776节)说明,圣言的字义就像云,灵义就是荣耀,主自己是光所来自的太阳,因此主就是圣言。主降临的“荣耀”(马太福音24:30)表示在自己光中的神性真理,圣言的灵义就在这光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以赛亚书:
在沙漠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路;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一切肉体都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3, 5)
又:
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升起照耀你。(以赛亚书60:1至末尾)
又:
我要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48:11)
又:
你的光必暴发如破晓;耶和华的荣耀必招聚你。(以赛亚书58:8)
民数记:
全地都要充满耶和华的荣耀。(民数记14:21; 以赛亚书6:1-3; 46:18)
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 4, 9, 14)
诗篇: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诗篇19:1)
启示录:
神的荣耀光照圣耶路撒冷,她的羔羊是灯,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 24)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荣耀”表示在其完全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天堂,一切壮丽的事物都来自从主发出的光,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
XV.不考虑一个人的属灵品质而与他缔结的爱的友谊,死后是有害的
446.爱的友谊是指内在友谊,内在友谊是这样:如果一个人被爱,不仅他的外在人被爱,而且他的内在人也被爱,却没有细查他的内在人或灵的真实品质,也就是说,没有细查他心智的情感,即这些是源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因而适合与天上的天使联系在一起,还是源于反对邻舍的爱和反对神的爱,因而适合与魔鬼联系在一起。在许多情况下,这种友谊是出于各种原因,为了各种目的而缔结的。它不同于外在友谊,外在友谊只关注个人,是为了各种肉体和感官的快乐,以及各种方式的互动而存在的。这种友谊可以与任何人建立,甚至与在贵族或大人物的席上讲笑话的小丑建立。这种友谊被简单地称为友谊;但前一种友谊被称为爱的友谊,因为友谊是属世的结合,而爱是属灵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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