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0.为了不断与我同在,主向我揭示了祂圣言的灵义,灵义上的神性真理就在自己的光中;祂不断以这光同在。因为主只通过灵义存在于圣言中;祂通过灵义之光进入字义的模糊或阴影;这就像当白天阳光穿过中间的云层时发生的情形。前面(TCR 776节)说明,圣言的字义就像云,灵义就是荣耀,主自己是光所来自的太阳,因此主就是圣言。主降临的“荣耀”(马太福音24:30)表示在自己光中的神性真理,圣言的灵义就在这光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以赛亚书:
在沙漠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路;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一切肉体都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3, 5)
又:
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升起照耀你。(以赛亚书60:1至末尾)
又:
我要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48:11)
又:
你的光必暴发如破晓;耶和华的荣耀必招聚你。(以赛亚书58:8)
民数记:
全地都要充满耶和华的荣耀。(民数记14:21; 以赛亚书6:1-3; 46:18)
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 4, 9, 14)
诗篇: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诗篇19:1)
启示录:
神的荣耀光照圣耶路撒冷,她的羔羊是灯,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 24)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荣耀”表示在其完全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天堂,一切壮丽的事物都来自从主发出的光,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
XIV.当道德的生活同时是属灵的时,它就是仁爱
443.每个人都被自己的父母和老师教导要过道德的生活,也就是说,要做好公民,像文明人一样行事,要学会履行高尚生活的职责,这些职责与构成高尚生活的本质或要素的各种美德有关;还要学会通过被称为礼节的高尚生活的形式把它们带出来;随着年龄增长,他被教导在这些上面添加理性之物或理性欣赏,从而完善他生活中的道德之物或道德品质。因为在儿童时期,甚至直到少年时期,道德生活是属世的,后来变得越来越理性。凡认真反思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到,道德生活与仁爱生活是一样的,这种生活在于正确地对待邻舍,规范生活,使它免受邪恶的污染;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TCR 435-438节)可推知。然而,在人生的最初阶段,道德生活是最外层的仁爱生活;也就是说,它只是仁爱生活的外在和最肤浅的部分,不是内在部分。
一个人从婴儿到老年,要经历四个生活阶段。在第一个阶段,他按照他人的指示、照着他们的教导行事;在第二个阶段,他在理解力的指导下凭自己行事;在第三个阶段,意愿作用于理解力,理解力调整意愿;在第四个阶段,他出于既定的信念或原则和深思熟虑的目的行事。但这些生活阶段是人之灵的生活阶段,但它们并非同时是其身体的生活阶段;因为身体能行事道德,说话理性,而与此同时,它的灵却在意愿和思考相反的东西。这就是属世人的性质,这一点在伪装者、阿谀奉承者、撒谎的人和伪君子身上是显而易见的。这些人明显喜欢一种双重心智,也就是说,他们的心智分裂成两个不和谐的心智。对那些正确地意愿或意愿良善,理性思考,从而正确地行事或行善和说话理性的人来说,情况并非如此。在圣言中,“灵里单纯的人”就是指这些人;他们被称为单纯,是因为他们没有双重心智。
由此可见,外在人和内在人具体是什么意思。没有人能从外在人的道德中对内在人的道德得出任何结论,因为这内在人可能完全不同,或转向相反的方向,可能会把自己隐藏起来,就像乌龟把头藏在龟壳里,或蛇把头藏在盘绕的蛇身里一样。这样一个所谓的道德人就像一个在城市和森林里的强盗,他在城市里扮演道德人,但在森林里却扮演强盗。对那些内在或灵里道德的人来说,情况并非如此,因为他们通过被主重生而变得道德。属灵道德的人就是指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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