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80

780.主为了不断与

780.主为了不断与我同在,已将祂的圣言灵义展现给我,其中的圣真就在自己的光中,主不断在这光里。因为祂只以灵义,而非其它任何方式呈现在圣言中。祂藉灵义之光进入被字义遮蔽的阴影。这好比阳光穿透其间的云层。如上所述,圣言字义就象云,灵义就是荣耀,主自己就是发光的太阳,因此主就是圣言。从以下经文清楚可知,主驾云降临时满带的荣耀(马太24:30)表示在自己光里的圣真,圣言灵义就在这圣真的光明中:
  有人声在旷野喊着说,预备耶和华的路;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以赛亚40:3, 5)
  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升起来照耀你。(以赛亚60:1到末尾)
  我立你作人民的约,作异教徒的光,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以赛亚42:6, 8; 48:11)
  你的光就必发现如早晨的光;耶和华的荣光必作你的后盾。(以赛亚 58:8)
  全地要被耶和华的荣耀充满。(民数记14:21; 以赛亚6:1-3; 46:18)
  太初有道;在祂里面有生命,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光是真光。道成了肉身,我们见过祂的荣光,正是从父而来的独生子的荣光。(约翰1:1, 4, 9, 14)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诗篇. 19:1)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列国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 21:23, 24)等等。
  “荣耀”表完满的圣真,因为天堂的一切荣光都来自主发出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光,本质上就是圣真。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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